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招聘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2 09:06:14 来源:区人社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待遇

  社保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处理社保业务、社保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见习生活补贴(补助)2100元/月。

  二、招用对象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zsb_2020@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64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先生。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