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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11:42:18 来源:海珠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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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1名,派驻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12368热线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的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六)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男女不限,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24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行政辅助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司法行政辅助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qq.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报名表》、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邮件回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视疫情和报考人数等因素分批分次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30-10: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楼大法庭;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30-10:45;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楼大法庭;

  (3)资格审查内容:接初审合格邮件后,请于笔试当天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齐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1:00-12:00;

  (2)面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警队会议室;

  (3)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生须提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考前5分钟未到指定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入围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序号。面试时间为6分钟。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珠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公众网(https://www.haizh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待遇标准按广州市相关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人员经费额度内执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当天从东A门进入考点,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②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3)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①“健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③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④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C),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4)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考生。

  (5)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①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东A门)和前往路线;

  ②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③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④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备查。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5304。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005333.

  本公告在海珠法院官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公众网:https://www.haizhu.gov.cn/发布。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9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报名表;

     2.2021年9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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