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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园街道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6:26:07 来源:沙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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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辅助类雇员5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岗位一(3名)  

  1.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持有社工资格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二(2名)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具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安全生产日常外出监督巡查、辅助执法及街道夜间值班、应急工作。

  (四)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沙园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联系电话:020-84315735。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1月29日、1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沙园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雇员参加面试的考生纳入街道雇员队伍人才后备库,当街道雇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从本批次公开招聘中,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雇员,在下一次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挂网当天,人才后备库的名单自动失效。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4315735,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84315735,监督电话:843755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本公告由沙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沙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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