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刃执行】扫黑除恶不松劲,“隐形财产”终现身!

发布日期:2020-12-04 10:41:39 来源:平安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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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作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主犯,经营犯罪组织多年,其名下竟没有固定资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转移了?

  同一人竟有不同的名字和不同的身份证号码?

  ......

  近日,海珠法院执行法官在一起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中深挖彻查不松劲,每条线索都清彻底、清干净,确保“财产一笔不漏”,使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最终无所遁形现真章!

  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海珠法院全力以赴抓办案,确保“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增强斗争到底的决心,强势“打财断血”,力促“黑财清底”,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实效不断增强。

  执行进行时

  被告人谭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被判处高额财产刑,罚金加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法院立案执行后,经线上及线下多方调查,发现谭某名下除银行存款外,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本案中谭某作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主犯,经营犯罪组织多年,资本雄厚,按常理推断,其名下不应当没有固定资产。

  难道谭某的财产已经转移了?此时执行法官灵机一动,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对谭某的经济情况做过全面调查,也许有“漏网之鱼”。在仔细地翻阅厚达500多页的刑事判决书后,敏锐的发现谭某的曾用名“覃某林”在广西藤县有登记过一处房产。但没想到的是,在办理查封手续中,广西藤县房管部门反馈结果显示,房产登记的所有人确为覃某林,但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与谭某的身份证号码并不一致。房产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也属于谭某?该房产能否确定为谭某的房产?要知道同一人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情况并不多见,执行法官心中也是疑虑重重。

  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一刻都不能等,财产一笔都不能漏!为尽快弄清楚原委,执行法官迅速与广西藤县法院取得联系,向其咨询房产所在地的基本情况并请其提供帮助,在协调好各方后,立即驱车前往350多公里外的广西藤县做详细实地调查。在广西藤县法院的协调帮助下,又马不停蹄走访了当地公安部门、街道办、居民委员会等部门,最终确认房产部门登记的就是谭某原来使用的身份证号码。至此,终于可以确定广西藤县的房产确属谭某所有,判决书中的“隐形财产”终现真章!

  现该房产已经顺利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执行手札

  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一般具有被执行人人数众多、户籍地分布较广的特点,执行法官为穷尽执行查控措施,线上全面查控与线下实地调查相结合,往往需要驱车跨省进行多地走访,“千里走单骑”、“凌晨睡六点起”就是他们的常态。执行路上,没有鲜花,也无需喝彩,群众的满意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距离收官只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海珠法院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打财断血”,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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