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0年5月15日-5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04 14:51:27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分享到: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400184号 |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5月12日 09时15分,黄**在海珠区鹭江球场东一巷8号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1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400185号 |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5月12日 09时00分,杨**在海珠区康乐中约桥头南5号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1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唐**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500005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唐**于2020年04月21日10时15分在海珠区仁济直街14号对出涌边,未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3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19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4月09日21时52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洲码头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N9253。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20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4月09日21时51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洲码头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E818。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18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4月09日21时21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洲码头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Y362。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17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4月09日21时21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洲码头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CA991。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26号 |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 | 广州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 10时38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40号星汇海珠湾114地块,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排放建筑废弃物3000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7.00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10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于2020年1月8日00时2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40号越秀二期工地201地块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6人,挖掘机2台,砼泵机1台,吊机1台,运输(泥)车3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帷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100007号 |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 2020年01月10日 09时30分 ,广州帷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 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大松岗3号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外墙装修,自编1、2、3、4栋分别装修外墙层数2层、4层、3层、2层,装修面积约占外墙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外墙总面积为6500平方米,即外墙装修面积为4333平方米,工程进度6%,工程造价102万元,已施工12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50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谆宏贸易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100006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20年01月10日 09时30分,广州谆宏贸易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大松岗3号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外墙装修,自编1、2、3、4栋分别装修外墙层数2层、4层、3层、2层,装修面积约占外墙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外墙总面积为6500平方米,即外墙装修面积为4333平方米,工程进度6%,工程造价102万元,已施工12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80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亨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04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广州市亨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1时20分,在工业大道中333号华新园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BF407。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亨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05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广州市亨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1时00分,在工业大道中333号华新园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Y572。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06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20时5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E423。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关**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08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19年12月31日 15时00分 ,关**(身份证号:44010519681022****X) 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17号,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有工人17人,施工面积约2100平方米,施工进度23%,已开工40天,工程合合同造价1620654.2元整,当事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3.2413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800013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26日22时14分,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在昌岗中路清运建筑废弃物时,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M6919。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4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2000082号 |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2019年10月15日 21时29分,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南华西路进行余泥运输时,运输车辆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1 车次。车牌号:粤ADC928。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0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38号 |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2019年12月09日 22时45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小洲村南洲路北侧沥滘水厂工地路段进行余泥外运,运输车辆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一车次,车牌号为:粤ABF469。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0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盈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900104号 |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 2019年11月18日 11时05分 ,广州盈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1437号负一层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30人,工程进度8%,建筑面积4087.3平方米,工程造价226万元,工程施工时间3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3.000000 | 2020/05/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刘**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200035号 |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19年11月18日 12时30分,刘**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91号 进行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5.5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28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0月12日11时30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小洲村南洲路北侧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运输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N6472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29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0月12日10时30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小洲村南洲路北侧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运输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N6479。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26号 |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2019年09月29日09时26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小洲村南洲路打捞局宿舍旁进行余泥外运施工中,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1车次,车牌号为:粤A89155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0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吴** | 穗综海处字 〔2020〕2500006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当事人吴**(广州市海珠区新和达日用百货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5CDGBYX0)于2020年3月17日超出门窗、外墙,设摊经营生活日用品,占地面积:25平方米,我队已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龙4460号,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2020年4月24日,当事人仍在上述地址进行超出门窗、外墙设摊经营生活日用品,占地面积:21平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林** | 穗综海处字 〔2020〕2500007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当事人林**(广州市海珠区壹壹捌生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5CDHKE6W)于2020年3月9日超出门窗、外墙,设摊经营蔬菜、副食品,占地面积共9.25平方米,我队已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龙4457号,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2020年4月24日,当事人仍在上述地址进行超出门窗、外墙设摊经营蔬菜、副食品占地面积共11.9平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1.16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 〔2020〕1900014号 | 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 杨**于2020年02月06日 0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34号,进行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在上述地点存在暴露污水和渣土的情况,造成不整洁、卫生差。责任区卫生差10处,面积11平方米,该处为次干道。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七条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王** | 穗综海处字 〔2020〕2300007号 | 在公共场所设施和树木上挂晾堆放影响市容物品 | 2020年01月10日王**在 海珠区沙园八街33号101 进行 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第一次),2020年01月13日09时王伟东在 海珠区沙园八街33号101 进行 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6平方米(第二次),影响市容环境。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1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1200006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2020年4月21日 09时06分,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海联路东翠北街5、9、11、15号 进行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1000027号 |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2019年12月03日 10时00分,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东晓路警官学院康体楼 进行 未按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为75%,未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37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郭** | 穗综海处字 〔2020〕140007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0年05月12日 10时00分,郭**在 海珠区新港中路304号对出垃圾收集点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未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垃圾1立方米,未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新佬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1800048号 |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2019年10月31日16时10分,广州新佬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B座华海大厦第六层自编之一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75%。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0/05/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讲饮讲食餐饮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63号 | 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我队于2019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在海珠区广纸路32号首层自编之9检查发现,广州市讲饮讲食餐饮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瓶组间气化炉与气瓶之间未用实体墙分开,未铺设防静电地胶板,存在安全隐患。我队于2019年10月12日已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19]石028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现当事人不按规定落实整改3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六十一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1600元罚款。对广州市讲饮讲食餐饮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品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64号 | 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我队于2019年10月16日11时35分在海珠区广纸路22号检查发现,广州市品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①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②未设置铁门和警示安全标志,存在安全隐患。我队于2019年10月12日已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19]石0284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现当事人不按规定落实整改4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六十一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1600元罚款。对广州市品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盛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2400386号 | 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2019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广州市盛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南珠路20-28号(双号),20号之一首层自编28号102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燃气管理部门于2019年12月5日向其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00802,要求当事人于2019年12月7日整改完毕,我队于2019年12月9日到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未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轻微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4天。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六十一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1600元罚款。对广州市盛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刘国明(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紫竹林素食馆)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2500069号 | 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2019年10月24日10时50分 ,我队前往该素食馆检查穗综海责字[2019]龙036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落实整改情况,现发现刘国明(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紫竹林素食馆)仍继续将开关装在瓶组间内,存在轻微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4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六十一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1600元罚款。对刘国明(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紫竹林素食馆)作出罚款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高**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800003号 |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使用燃气 | 2020年04月27日 15时00分 ,高** 在 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东环路42号 首层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使用燃气,使用燃气面积为3平方米,使用燃气83.72立方米,使用燃气16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3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高志晖作出罚款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30000 | 2020/05/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苏超(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苏超美食店)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34号 | 存在安全隐患不按照规定落实整改 | 2019年10月29日15时00分 ,苏超(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苏超美食店)在广州市海珠区龙潭官滘北4巷1号首层未按照燃气管理部门《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00403的要求自行整改,仍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不按照规定落实整改6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六十一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一般”情形,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1600-2400元罚款。对苏超(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苏超美食店)作出罚款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21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赵**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200031号 |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5月19日 14时10分,赵**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89号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7.5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梁**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2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4月23日 15时43分,梁**在 海珠区海联路45号之一门前 进行 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6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4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昌**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3号 |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 | 2020年04月23日 16时10分,昌**在 广州市海珠区基立下道82号之二 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未冲洗干净,造成道路污染,污染路面4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蒲**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4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4月24日 11时00分 ,蒲** 在 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53号门前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装修装饰废弃物垃圾6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4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饶**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44号 |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4月17日 10时30分,饶**在 广州市海珠区雅墩北街12号 进行 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4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900023号 |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16日10时47分,广州市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振兴大街中交四航局C项目工地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排放建筑废弃物637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0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运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26号 |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19日06时38分,广东运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芳园路三一华南树根互联网总部大厦项目工地 进行余泥外运施工,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300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穗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700011号 |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 | 2020年4月21日23:00,广州穗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生命科学楼项目工地 进行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一车次,车牌号粤ADP470。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1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20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郭墩新街63号门前 进行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5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4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中营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700018号 |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02日22时15分,广州市中营运输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珠江科技创新园项目工地进行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码:粤ACX310。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700017号 |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02日22时15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珠江科技创新园项目工地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码:粤ADL726。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23号 | 经营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不办理备案 | 2020年04月13日10时00分,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渔轮厂新洲码头,未取得相关备案手续擅自进行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经营活动,经营时间25天,该码头从2020年03月20日开始运营。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十)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65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700015号 |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09日22时43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仑头路1号进行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码:粤AN9253。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900007号 |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 | 2020年03月07日 23时33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 新滘中路段(地铁十一号线大塘站) 进行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污染面积500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5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400037号 |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 | 2020年03月26日 0时40分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在海珠区玉涵路广州大道南5#泵站工地周边 进行 (带泥污染)车辆未冲洗干净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工地门前道路被余泥污染,污染面积40平方米(长20米,宽2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20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400038号 |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2020年03月13日 23时40分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30号商业、办公、住宅楼项目工地 进行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正使用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泵机进行楼板浇灌施工,现场有施工工人6人,未取得《广州市施工现场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85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大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400036号 |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 | 2020年03月19日 07时15分,广州大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艺洲路地铁十二号线岭南广场站工地周边因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工地出入口或者工地周边道路污染,造成道路污染面积200平方米(长100米,宽2米),影响市容环境。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TCL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500004号 | (带泥污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污染 | 2020年03月05日10时30分,广州TCL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海珠区阅江路与海洲路交界处进行施工车辆出入工地时造成路面污染,污染道路面积190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95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95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19日21时10分,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P349。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99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19日21时23分,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S1080。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98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19日21时50分,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F932。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97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19日22时03分,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P322。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96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2月19日 21时38分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地产工地运输余泥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BU886。此路段为次干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潘**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800075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19年12月18日10时06分,潘**在海珠区穗花二巷1号对出路段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0.5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3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800076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19年12月16日16时54分 ,黄*在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穗花一巷6号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建筑废弃物2.5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3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海珠区大稼乐美食家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2300037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19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广州海珠区大稼乐美食家在 海珠区荔福路西基东13号之一 进行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施工面积合计956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25912元,已擅自施工3天,工程进度10%。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叁佰叁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3336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900084号 | 施工单位未报告运输单位超载等违法行为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20时30分,在江燕路万宝地块中冶工地,发现广州市振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要求其改正,广州市振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改正,未立即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报告1小时,未报告超载车辆1车次,车牌号:粤AAY997。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220000 | 2020/05/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800046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19年10月22日14时35分,李**在海珠区穗花一巷六号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900098号 |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 2019年10月28日 10时30分,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南洲后滘西大街44巷1号室内进行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现在正在施工,工程面积1800平方米,工程造价1080000元,工程进度15%,使用水泥泵车1辆,工人5人,工程施工12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1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社区卫生服务站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900099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19年10月28日 10时30分,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社区卫生服务站在 南洲后滘西大街44巷1号室内 进行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现场正在施工,工程面积1800平方米,工程造价1080000元,工程进度15%,使用水泥泵车1辆,工人5人,工程施工12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836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800042号 |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 2019年10月14日14时55分,李**在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30号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1立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0800030号 |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2019年10月12日22时59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小洲村南洲路北侧进行余泥外运,运输车辆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1车次,车牌号为:粤ADH769.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0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0700019号 | 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 | 2020年04月19日20时37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官洲街仑头路1号进行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码:粤APD322。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1800077号 | (未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19年10月17日23时16分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昌岗路与宝岗大道红绿灯位清运建筑废弃物时, 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D026。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喜燃能源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19〕第2400325号 | 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 | 2019年10月28日 10时15分 ,广州市喜燃能源有限公司 在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60号之三 进行 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10月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根据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第十九条第(九)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依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轻微”情形,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0元-22000元。对广州市喜燃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拾嘉叁水果店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48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袁敏(广州市海珠区拾嘉叁水果店)于2020年4月27日 9时16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400号之九101铺,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设3箱水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设摊面积1平方米,此地段为主干道。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200000 | 2020/05/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溏果水果特卖超市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54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唐东成(广州市海珠区溏果水果特卖超市)于2020年4月30日 14时59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翠宝路162-168号首层自编106、107号铺,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设苹果、橙、提子、榴莲共四箱,摆放2小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设摊面积3平方米,此地段为主干道。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200000 | 2020/05/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飞鱼物流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5号 | 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 | 2020年04月28日 08时30分 ,广州飞鱼物流有限公司 在 广州海珠区建基路98号 进行占用主要道路堆放废旧物品2立方米以上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项。 | 罚款 | 0.020000 | 2020/05/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石**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2500008号 | 公共设施乱贴广告 | 2019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石**在革新路110-12附近乱张贴(设置、拉挂)小广告,广告内容是:低价通厕,广告号码是:34378795,建议立案调查。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八)项。 | 罚款 | 0.05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天香林水果店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6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2020年05月06日 16时30分,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天香林水果店在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25号商铺 进行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设水果商品2批,占道2平方米,持续经营2小时。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叁拾鲜果水果店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200057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2020年05月06日 16时20分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叁拾鲜果水果店 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27号商铺门前进行超出门窗及外墙设摊经营,摆设水果商品3批,占道3平方米,持续经营4小时。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160000 | 2020/05/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利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16号 | 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 广州利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15时2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928号未履行卫生责任区责任,造成垃圾暴露。责任区卫生差10处,面积为12平方米,此处为次干道。 | 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七条。 | 罚款 | 0.30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嘉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012号 |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广州市嘉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15时2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一巷、二巷石岗职工宿舍区进行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配备率为25%。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1.000000 | 2020/05/2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