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0年12月19日-12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6 14:20:44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分享到: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杨**穗综海处字〔2020〕第130007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1月26日16时08分,杨**在海珠区大干围12号广佰工地食堂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桂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500038号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    2020年5月12日广州市桂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03号银山尚橙小区垃圾分类中 出现 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以及混投行为;2020年11月20日 08时35分,广州市桂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03号银山尚橙小区在垃圾分类中  再次出现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以及混投行为。《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罚款0.350000 2020/12/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悦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1号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2020年09月16日10时22分 ,广州悦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昌岗中路179号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区的责任人责任,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卫生责任区面积为7平方米,责任区内乱堆放3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七条。罚款0.240000 2020/12/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叶**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045号开挖道路未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未清理渣土2020年08月26日 09时23分,叶**在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南约南街6号门前公共道路 进行 开挖道路未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未清理渣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罚款0.050000 2020/12/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华友餐厅(投资人:黄**)穗综海处字〔2020〕第1700032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 ,广州市海珠区华友餐厅(投资人:黄**)在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直街77号之一进行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气瓶与气化炉之间未用无门窗的实体墙分开。使用燃气面积为6平方米,使用燃气37立方米,使用燃气36天,存在安全隐患。我队于2020年10月19日对该餐厅进行燃气检查,存在气瓶与气化炉之间未用无门窗的实体墙分开,正在使用燃气50KG气瓶2个,使用燃气面积为6平方米,使用燃气39立方米,使用燃气3天。我队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新2442号,要求当事人2020年11月19日10时前自行整改。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70000 2020/12/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五羊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700024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0年10月22日 22时22分,广州市五羊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瑞康路长江轻纺城三街进行市政排水管道改迁工程管沟回填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7人,使用挖掘机2台,运输车2辆。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 2020/12/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茂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19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广州茂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新村以北塘进行“红卫商业办公楼地下室”工程施工。该工程从2019年8月1日动工起至2019年12月26日停工,共施工148天,已建成地下室一层,工程施工面积3433.7平方米,施工进度100%,工程总造价721077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 2020/12/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18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新村以北塘进行“红卫商业办公楼地下室”工程施工。该工程从2019年8月1日动工起至2019年12月26日停工,已施工148天,已建成地下室一层,工程施工面积3433.7平方米,施工进度100%,工程总造价721077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贰万贰仟伍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2.259000 2020/12/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064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08月19日 15时00分 ,李**在广州市海珠区桥南新街15巷10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对一幢二层建筑物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已施工60天,工程进度50%,施工面积1940㎡,工程造价112520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贰仟伍佰零肆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250400 2020/12/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木青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062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08月19日 15时00分,广州木青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桥南新街15巷10号 进行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工程施工60天,工程进度50%,施工面积1940㎡,工程造价1125200元,一幢二层室内外装修。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 2020/12/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102号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广东亿德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15时2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时代江岸花园沿河路段 ,进行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该地块正在进行园林工程施工,未定时洒水面积160平方米,未清理余泥渣土80立方米,属于其他地区,建筑工地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令,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7.300000 2020/12/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思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500019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佛山市思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16日15时20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号自编463号首层大堂及4-12层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5000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内墙瓷砖和地砖铺贴,工程进度已完成4.2%,工程总造价1506300元,已施工4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世纪旭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500020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广州世纪旭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16日15时20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号自编463号首层大堂及4-12层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5000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内墙瓷砖和地砖铺贴,工程进度已完成4.2%,工程总造价1506300元,已施工4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宇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071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广东宇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22时3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40号越秀二期工地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4人,砼泵机1台,混泥土车2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510000 2020/12/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22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10月20日01时22分,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CM542。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21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10月20日04时43分,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BM207。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17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 2020年06月13日04时29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厢外侧带泥行驶1车次,车牌号为:粤ACX140。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18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06月13日03时07分,广州市元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CB905。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19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10月18日00时28分,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CK836。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15020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10月18日01时33分,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BM427。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鸿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 09002号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2020年06月15日0时0分,广州鸿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J388。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0/12/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闫**(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蒙羊餐厅)穗综海处字〔2020〕第2200053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0年12月11日17时00分,闫**(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蒙羊餐厅)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荣德街30号之11第16、17铺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我队于2020年12月3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指出要整改的内容:1.瓶组间高度低于2.2米;2.未安装浓度报警器;3.地面未铺设防静电胶垫;4.未配备干粉灭火器。2020年12月3日我队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幢8081号,要求当事人于12月6日17时前自行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不按规定落实整改8天。当事人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2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35立方米,使用、存储燃气8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 2020/12/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丽新房屋修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000006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广州市丽新房屋修缮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洲咀大街9号对一栋两层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进度30%,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0天,总面积1542平方米,合同造价为104856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100000 2020/12/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好好鲜生南壹食品超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穗综海处字〔2020〕第2000005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020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广州好好鲜生南壹食品超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海珠区洲咀大街9号 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一栋两层进行室内装修,工程进度30%,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0天,总面积1542平方米,合同造价为104856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500000 2020/12/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