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1年1月16日-1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9 11:46:55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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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叶*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00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1月13日 14时30分,叶*在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028号逸景翠园西区碧莲居B座楼下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3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全润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100032号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2020年12月11日10时05分,广州全润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慎和大街8-17号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共计1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拓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98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2020年11月12日 10时30分,广州拓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赤岗西路20-22号自编7号楼进行燃气用户使用燃气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主要问题是瓶组间没有直通室外的门,街道执法队于2020年9月3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赤3004号),要求当事人于2020年9月10日12时前整改完毕,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70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 2021-1-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山东东平保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7号使用挖掘机将地下燃气管道挖穿,造成毁损燃气管道设施2020年11月10日 15时10分,山东东平保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礼岗路柏林涛小区信裕路与信雅路交界处段进行雨污分流等施工过程中使用挖掘机将地下燃气管道挖穿,造成毁损燃气管道设施De90低压燃气管一处,毁损规格面积为20cm*10cm,造成燃气泄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罚款10.00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史**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5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0年10月16日10时30分,史**在海珠区礼岗路二号之35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我队责令其本人于2020年10月19日17时前自行整改;2020年10月20日10时35分我队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史美刚仍然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地面未铺设防静电胶垫,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使用燃气场所面积为60平方米,使用燃气6立方米,使用燃气16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40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何*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03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1月13日15时30分,何*在海珠区怡凤街102-103铺门前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20000 2021-1-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汉廷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064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11月12日09时22分,广州市汉廷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1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装修、装饰面积1287平方米,工程总价款为1065739.83元,施工内容为室内砌墙,内、外墙扇灰,卫生间装修,门窗安装,地面贴砖及其他设施安装,施工进度已推进至百分之五十六,已施工42天,装修层数为2至5层。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500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宇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037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10月26日09时00分,广州宇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荔福路50号首层自编5之一C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4名工人正在进行砌砖墙、铺地砖等装修工程,施工面积合计58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00086元,已施工4天,工程进度5%。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90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九佳食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036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0月26日09时00分,广州市九佳食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荔福路50号首层自编5之一C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4名工人正在进行砌砖墙、铺地砖等装修工程,施工面积合计58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00086元,已擅自施工4天,工程进度5%。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1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永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700026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0年10月22日 23时09分 ,广州市永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生命科学楼工地进行余泥外运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4人,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新金域实业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056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0月26日10时10分,广州市新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地块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地基施工,该处总施工面积为12200平方米,工程造价1764029.50元,已施工97天,施工进度已推进至68%。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528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新金域实业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057号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2020年10月26日10时00分,广州市新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地段内工地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排放建筑废弃物1250立方米。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6.000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中起运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82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0年10月15日22时40分,广州中起运运输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西路东侧广州塔南广场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正使用一台挖掘机、一辆泥头车进行土方开挖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现场有施工工人6人,未取得《广州市施工现场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佛山文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23号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2020年9月28日3时57分,广东佛山文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七分部进行余泥运输施工时,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一车次,车辆号为:湘M78543。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129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00时2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西地铁十一号线工地进行灌浆、挖运余泥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6人,使用挖掘机1台,砼泵机1台,运输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200150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0年09月21日 22时20分,南泥湾城市建设(广州)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体育发展中心工地 进行 余泥外运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4人,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泥)车2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佑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127号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废弃物广州市佑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10时20分,在海珠区石岗路项目红线外滨江公园进行园林工程施工时,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废弃物,消纳场面积2000平方米,消纳建筑废弃物400立方米,已消纳20天。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 2021-1-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鸿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00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5月26日10时0分,广州鸿飞建筑有限公司在凤和江贝村陇西里59号之一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施工面积3927.32平方米,1栋5层,工程进度5%,现场施工人人数6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800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中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01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5月26日10时0分,广东中新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凤和江贝村陇西里59号之一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施工面积3927.32平方米,1栋5层,工程进度5%,现场施工人数6人,工程合同价款3974446元。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万玖仟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7.948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穗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3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1年1月1日02时04分,广州穗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南洲路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S726。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龙腾土石方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2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1年01月01日04时53分,广州市龙腾土石方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南洲路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H439。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1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09月20日20时06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 南洲街振兴大街沥滘改造项目25、27地块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R443。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金禹混凝土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0号运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道路污染。2020年11月12日 08时30分,广州市金禹混凝土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滨江东路广州塔南广场配建珠江两岸人行景观桥工程进行桥梁承台混凝土浇筑施工时,运输车辆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造成道路污染,受污染面积200平方(长100米,宽2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000000 2021-1-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金**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084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0年11月10日 10时30分,金**在 地铁11号线上冲站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瓶组间未设置,未安装浓度报警器等。储存、使用燃气63立方米,储存、使用天数2天,储存、使用场所面积2平方米。我队已于10月28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南7348号)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 2021-1-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穗综海处字〔2021〕第1800002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1月05日10时36分,江**于广州市海珠区礼岗路10号108房对出人行道处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3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20000 2021-1-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南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083号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废弃物广东南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 年08月31日10时07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南洲路沥滘改造工程14号地块,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擅自消纳建筑废弃物426立方米,消纳场面积800平方米,已消纳21天。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 2021-1-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泰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81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0年10月10日 23时50分,广州市泰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市头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正使用一台挖掘机进行材料装卸,产生噪声扰民,现场有施工工人5人,未取得《广州市施工现场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 2021-1-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52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广州珠江侨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艺洲路灏景街1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饰面安装、水电安装等),现场施工面积为12174.67平方米,现场有工人30人,工程进度为20%,于2020年2月24日开始施工至今,共施工190天,工程合同价为9154071.32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捌万叁仟零捌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8.308100 2021-1-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仁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800009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07月29日10时25分,广州市仁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海珠区华洲路优良高辉工业区内进行装修施工,施工面积48322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30000017.53元,施工完成进度45%,施工时长125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60.000000 2021-1-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800008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07月29日 10时25分,广州市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华洲路优良高辉工业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施工时间125天,施工面积48322平方米,施工完成进度45%。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 2021-1-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6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7月15日04时26分,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沥滘路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CY569。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7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09月06日01时42分,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沥滘路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S345。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祥峰滔实业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1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10 月15日22 时19 分,广州市祥峰滔实业有限公司海珠区昌岗中路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Q953。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1.000000 2021-1-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权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7001号自建房提供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未采取防止遗撒措施,造成水泥砂浆撒漏污染路面。2020年12月20日09时40分,广州市权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仑头环村北路(仑头西约横街八巷5号西北侧)为仑头西约横街八巷5号村民自建房提供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未采取防止遗撒措施,造成水泥砂浆撒漏污染路面。根据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1号余泥外运时,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或者运输联单运输建筑废弃物2020年11月26日21时48分,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地铁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工地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或者运输联单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粤ACR862。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 2021-1-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孙**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0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2月23日11时30分,孙**在海珠区沙园五街北旁的垃圾收集点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06000 2021-1-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蒋**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2月23日10时30分,蒋**在海珠区缘觉路7号的垃圾收集点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06000 2021-1-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0〕第23000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吴**在海珠区沙园二街北旁的垃圾收集点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06000 2021-1-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晨峰贸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31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2020年12月08日15时00分,广州市晨峰贸易有限公司为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600号首层之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已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但内容欠缺1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 2021-1-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湘聚食缘餐厅穗综海处字〔2020〕第0800014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0年10月15日,广州市海珠区湘聚食缘餐厅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华洲路109号之一自编A栋首层二、三、四铺, 逾期未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7773号)要求自行整改,仍然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指定收集容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罚款0.350000 2021-1-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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