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1年5月13日-7月2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02 10:49:02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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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广州德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109号经营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不办理备案广州德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23时11分在南洲番禺大桥底沥滘改造工程1号地块工地,经营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未备案,未备案经营两个月。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十)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8500002021/5/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曾**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曾**、罗**、陈**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3716号)后,2017年在海珠区穗花南街13号进行加建电梯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一)扩建电梯间面积2.88平方米,(二)扩建连廊面积3.36平方米,(三)扩建天面层梯屋及机房面积5.19平方米,(四)超高建设电梯井和连廊1.88米,扩建面积共计11.43平方米,超高建设1.88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3158492021/5/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罗**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曾**、罗**、陈**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3716号)后,2017年在海珠区穗花南街13号进行加建电梯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一)扩建电梯间面积2.88平方米,(二)扩建连廊面积3.36平方米,(三)扩建天面层梯屋及机房面积5.19平方米,(四)超高建设电梯井和连廊1.88米,扩建面积共计11.43平方米,超高建设1.88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3158492021/5/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80004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曾**、罗**、陈**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7〕3716号)后,2017年在海珠区穗花南街13号进行加建电梯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一)扩建电梯间面积2.88平方米,(二)扩建连廊面积3.36平方米,(三)扩建天面层梯屋及机房面积5.19平方米,(四)超高建设电梯井和连廊1.88米,扩建面积共计11.43平方米,超高建设1.88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3158492021/5/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靳**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700027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靳**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4193号)后,2020年11月在海珠区新港西路105号13栋进行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一)扩建天面梯屋及电梯机房面积0.77平方米,(二)超高建设电梯间0.83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044931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5日14时30分,胡**在海珠区南华西路187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30000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余**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2日11时05分,余**在海珠区滨江中路526号路边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体积0.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2日14时35分,李**在海珠区怡乐路东闸外38号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2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韦**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1日10时20分,韦**在海珠区新凤凰后街1-5号大院垃圾分类投放点旁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杨**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08日10时00分,杨**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中大北门西公交站旁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骆**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0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5月12日09时30分,骆**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贵荣路43号首层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问题包括瓶组间高度低于2.2米;气瓶与气化炉之间未用无门窗的实体墙分开;使用的电器线路为不防爆型产品,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内。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为3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21.93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16天。我办于5月6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官3260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03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2021年03月08日15时10分,陈*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230号之六,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存在如下燃气安全问题:现场使用50KG燃气瓶2个,未设置专用燃气瓶组间,现场使用储存燃气面积1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12.3立方米。燃气管理部门已于2021年03月03日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01000477号,要求陈俊在2020年03月05日前整改完毕,现陈俊逾期未落实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5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16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5日14时09分,胡**在海珠区南华西路193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3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方*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5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6日10时37分,方*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88号之一102铺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肖**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4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19日15时00分,肖**在海珠区南洲路117号   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孟**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5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19日15时00分,孟**在海珠区南洲路117号-23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宇丽苑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800008号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2021年04月12日16时10分,广州宇丽苑餐饮有限公司在   江南大道南362号3201、4801、4901(部位:4901自编之一)   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交付不符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1.5平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罚款0.50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02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广州海珠区大稼乐美食家(投资人:林*)在海珠区荔福路西基东13号之一进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我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沙2579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2021年3月9日10时40分   ,广州海珠区大稼乐美食家(投资人:林*)在海珠区荔福路西基东13号之一进行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后厨操作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落实整改8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0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4月14日22时27分   ,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瑞康路中大南门地铁站(广州地铁十号线)项目工地,进行超出规定时间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工地现场正进行土方挖运工程,现场施工工人5人,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余泥车辆2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鸿瑞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49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3月14日00时14分广州市鸿瑞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玉菡路与蕙兰路交界处广州大桥以西住宅楼工地门口进行材料装卸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作业工人5人,使用吊车一台和货车一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48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3月03日00时05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合生T.I.T数字智能生活示范区项目工地进行土方开挖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工人20人,使用挖掘机两台和泥头车六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协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22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0月12日09时38分,广州市协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赤岗西路286号杨协成时尚工场园区进行升级改造装修施工,主要对B、D栋建筑物外墙、物业管理办公大厅公共部分、连廊公共部分、公共厕所、招商处办公室部分装修,物业产权方为杨协成(广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产权证上登记面积为33589.60平方米,该公司厂房租赁合同建筑面积28289.6平方米,实际只装7800平方米(B栋6396平方米,D栋1404平方米),其中B栋装修面积6396平方米(B栋建筑面积8284平方米,原业主杨协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888平方米没有进行装修改造),D栋装修面积1404平方米。工程进度35%,工程造价5244615元,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30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零肆仟捌佰玖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4892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元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121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10月12日09时38分,广州市元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赤岗西路286号杨协成时尚工场园区进行升级改造装修施工,主要对B、D栋建筑物外墙、物业管理大厅公共部分、连廊公共部分、公共厕所、招商处办公室部分装修,房地产权证上登记面积为33589.60平方米,厂房租赁合同建筑面积28289.6平方米,实际只装修7800平方米(B栋6396平方米,D栋1404平方米),其中B栋装修面积6396平方米(B栋建筑面积8284平方米,原业主杨协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888平方米没有进行装修改造),D栋装修面积1404平方米。工程进度35%,工程造价5244615元,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30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9999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方**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3日15时20分,方**在海珠区新凤凰后街1-5号大院垃圾投放点侧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3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刘**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19:59和2021年4月25日20:26在海珠区江湾路与纺织路交叉路口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生活垃圾体积为3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罚款0.05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6日16时20分,刘**在海珠区南华西路15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3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荔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09号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2021年04月07日11时00分,广州市荔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宝业路骏园西32号江南苑小区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7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1.0000002021/5/1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安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04号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废弃物中安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起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制梁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消纳建筑废弃物20天,共消纳建筑废弃物450立方米,消纳场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2021/5/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风味潮美食店)于2021年3月23日责令限期改正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行为后,仍于2021年4月15日10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北路9号自编四进行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行为,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1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5/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名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1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1月25日16时00分   ,广州市名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2号(海悦大厦)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我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幢8054号),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6日18时00分前自行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1年03月09日13时30分,广州市名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2号(海悦大厦)仍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损毁、未能正常使用2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5/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程**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8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29日11时30分,程**在海珠区侨雅新街10号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1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200002021/5/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2日11时00分,陈**在海珠区泰沙路2号之一停车场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2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袁**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4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15日10时30分,袁**在海珠区南洲路117号-23号   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0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   ,刘**(广州市海珠区翔琳佩百货店) 在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50号首层105铺进行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设商品2批,占道1平方米,持续经营2小时《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160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袁*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2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4月20日15时00分,袁*(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叁拾鲜果水果店)   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27号商铺进行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摆设水果商品2批,占道2平方米,持续经营4小时。《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100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9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5月06日09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59号   未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8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10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7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28日09时30分,李**在   广州市海珠区基立新村东3号 未按规定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8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10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谭**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28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14日14时30分,谭**在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前进路小学旁未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3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05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唐*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26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09日11时15分,唐*在广州市海珠区郭墩新街38号进行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05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25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09日11时10分,王**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湾路汇景街8号进行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3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1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05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郑*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27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09日11时00分,郑*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湾路107号进行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2年修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05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物与荣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3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1月15日00时00分,广州物与荣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6号广州广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旧”改造项目工地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擅自进行基坑开挖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3人,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舒*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16时00分,舒*在海珠区江怡路299号垃圾分类投放点旁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彭**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02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0年12月31日12时15分,彭**(广州市海珠区阿朋水果商行)在   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148号之四 进行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超出面积2平方米,经营水果销售,摆放水果14箱,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1600002021/5/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宇辰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2号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2021年04月26日00时44分,广东宇辰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会展四期工地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为:湘E36439。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2021/5/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源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800007号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2021年03月24日14时50分,广州市源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晓港西马路52-54号首层进行施工期间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该工地施工面积占地280平方米,未清除余泥渣土8立方米,未洒水面积为30平方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0002021/5/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山市晟富水电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01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中山市晟富水电有限公司   在广州大道南705号(原七天酒店)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施工面积为3750平方米,一楼大堂,4至10楼及地下车库,工程进度为5%,工程合同价款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现场施工工人10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11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1000002021/5/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开强正康医院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1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1月7日15时30分,广州开强正康医院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1号自编4#、5#楼委托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施工部位包括:办公、库房等功能区,施工内容包括内墙、天花板、地板等修补装饰。该厂房装修面积为1.37万平方米。装修工程不改变该建筑物的面积。现完工程度为50%,该工程已施工60天。工程合同价款为9000110.99元。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6.20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2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1月7日15时30分,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1号自编4#、5#楼为广州开强正康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施工部位包括:办公、库房等功能区,施工内容包括内墙、天花板、地板等修补装饰。该厂房装修面积为1.37万平方米。装修工程不改变该建筑物的面积。现完工程度为50%,工程合同价款为9000110.99元。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60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3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25日09时35分,李**在海珠区仑头路福乐多超市侧边未按垃圾分类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大件家具一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2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陆圻捌餐饮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48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3日15时05分,广州陆圻捌餐饮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号A区地下二层至六层(部位:A区三楼303、304单元)存在混合投放情况,有0.2立方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8次,未制止混合投放垃圾3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0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恒宝餐饮管理中心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6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广州恒宝餐饮管理中心经我队于2021年03月24日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后,仍于2021年5月6日14时5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5号三层自编之1号铺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8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5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盈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1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广州市盈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凤浦东路物流轮候大楼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行为被我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会4030号,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18时前自行整改,当事人逾期未整改,2021年5月7日当事人在海珠区凤浦东路物流轮候大楼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现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8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50000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赵**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25日16时30分,赵**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次,约0.01立方米。具体为将本应投入绿色餐厨垃圾桶的未沥干腐烂蔬菜,错误的投入了灰色其他垃圾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刘**在海珠区琶洲地铁十一号线工地生活区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罗**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罗**在海珠区琶洲地铁十一号线工地生活区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黄*在海珠区琶洲地铁十一号线工地生活区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戴**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1日10时30分,戴**在海珠区南泰路654号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4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邱**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1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4月25日23时10分,邱**(广州市海珠区沙园金麒麟新派食府)在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西基东2-4号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饮食(第一次)。经城管执法队责令整改后,于2021年04月27日23时30分,邱**(广州市海珠区沙园金麒麟新派食府)再次在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西基东2-4号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饮食(第二次)。经营饮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超出面积2平方米。《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16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3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4月15日15时30分   ,李**在桂田村桂田牌坊前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5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4月15日15时00分,陈**在桂田村南约大街23号之一南面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尹*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2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4月15日10时30分,尹*在江贝安定里大街15号旁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4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4月15日   10时00分,陈**在江贝安定里大街15号北面巷内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09时27分,陈**在 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36号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龙**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0日16时00分,龙**在海珠区江南大道中99号之七106铺垃圾收集点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古**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0日   15时10分,古**在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79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程**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2日   10时30分,程**在 海珠区江燕路99号北侧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66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2月09日01时10分,东莞市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29号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施工一标工地进行   违规夜间路面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8人,使用沥青摊铺机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新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1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1月27日 21时52分,广州新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洲头咀隧道北侧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    粤ACN048。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广州新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002号装载余泥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1月25日23时30分,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地铁十一号线五凤站工地   进行装载余泥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6名,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泥)车2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13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2021年03月13日   09时30分,梁**(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迎翠面馆)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230号之五,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存在如下燃气安全问题:现场正在使用15KG燃气瓶9个,未设置专用燃气瓶组间,燃气使用储存面积10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54.6立方米。燃气管理部门已于2021年03月03日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01000478号,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03月05日前整改完毕,现逾期未落实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10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2021/5/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079-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王*、龙**、汪*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8]149号)后,于2018年期间,在海珠区赤岗东路187号加建电梯过程中未按审批报建图纸施工,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建扩建,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存在以下改建扩建行为:(一)擅自将电梯井整体北移并扩建电梯间,现建至第6层,每层2.20*2.54米面积5.58平方米,共33.48平方米;(二)擅自扩建5层连廊,每层扩建面积8.1平方米,共40.5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3.538112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龙*锋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079-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王*、龙**、汪*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8]149号)后,于2018年期间,在海珠区赤岗东路187号加建电梯过程中未按审批报建图纸施工,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建扩建,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存在以下改建扩建行为:(一)擅自将电梯井整体北移并扩建电梯间,现建至第6层,每层2.20*2.54米面积5.58平方米,共33.48平方米;(二)擅自扩建5层连廊,每层扩建面积8.1平方米,共40.5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3.538112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汪*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079-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王*、龙**、汪*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8]149号)后,于2018年期间,在海珠区赤岗东路187号加建电梯过程中未按审批报建图纸施工,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建扩建,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存在以下改建扩建行为:(一)擅自将电梯井整体北移并扩建电梯间,现建至第6层,每层2.20*2.54米面积5.58平方米,共33.48平方米;(二)擅自扩建5层连廊,每层扩建面积8.1平方米,共40.5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3.5381122021/5/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冉*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0日11时00分,冉*在 海珠区泰沙路229号门前路边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廖**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7号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或者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4月30日11时23分,廖**在海珠区赤岗西路224号自编104号路边进行居民不在指定地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0.5立方米。根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39号)第二十六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050002021/5/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简美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3400003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2月21日   02时00分 ,广州市简美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瑞康路233号中大瑞纺商业广场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不可停)。现场作业人员20人,使用砼泵机1台,混凝土车1辆,运输车5辆,正在拆卸及混凝土铺路,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1900034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23时15分,在海珠区南石西地铁十一号线工地进行挖运余泥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1人,使用挖掘机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1900008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芜湖市添溢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3时34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西地铁十一号线工地进行挖运余泥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3人,使用挖掘机1台,运输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3400001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1月20日10时30分   ,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289号(中国纺织服装教育文化产业园)进行室内及外立面装修施工,装修施工面积12200平方米,现场已经完成工程量的10%,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10天,工程合同价款7929978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格致教育投资(广州)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3400002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01月20日10时30分,格致教育投资(广州)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289号(中国纺织服装教育文化产业园)进行室内及外立面装修施工,装修施工面积12200平方米,现场已经完成工程量的10%,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10天,工程合同价款7929978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壹拾叁万肆仟捌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481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国盛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1〕第1100002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广州国盛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大道南705号(原七天酒店)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由中山市晟富水电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施工面积3750平方米,现场施工工人10人,已施工11天,装修总面积为3750平方米,一楼大堂,四楼至十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总造价为3375000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伍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5.7375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穗综海处字   〔2020〕第1900156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02时20分,在广纸路越秀114地块项目进行拆卸模板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8人,使用运输车2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毕计划(广州)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21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2021年04月13日   22时05分,燃气用户毕计划(广州)餐饮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9号自编2号中船汇2栋110、112房同时使用管道燃气和木碳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燃气管理部门于3月12日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01213,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3月14日前整改完毕,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32天。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2021/6/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2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1日   11时15分,王**在 海珠区珠江帝景华苑垃圾分类收集点   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3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谈**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1日   10时49分,谈**在   海珠区华艺路14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2次,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2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1日   10时15分,刘**在海珠区华艺路22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2次,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2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23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19日   15时39分,当事人王**在海珠区客村北约正大街14号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家具3件,影响市容卫生环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5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戚**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22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19日   15时09分,当事人戚**在海珠区客村正大街十四巷29号墙边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4件,影响市容卫生环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5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4日16时,刘*在海珠区远安路3-7号之10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唐**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0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02日10时37分,唐**在陇西里85号旁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6/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9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29日15时25分,张**在石榴岗路16号围墙边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不足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100002021/6/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4月19日10时17分,李**在七星岗路海珠中学后门围墙外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投放的生活垃圾不足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简美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3400004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2月26日   02时30分 ,广州市简美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瑞康路233号中大瑞纺商业广场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不可停)。现场作业人员20人,使用砼泵机1台,挖掘机1台,混凝土车1辆,运输车2辆,正在混凝土铺路,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珠海翠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53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08月31日   10时00分,珠海翠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艺洲路灏景街1号 进行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饰面安装、水电安装等),现场施工面积为12174.67平方米,现场有工人30人,工程进度为20%,于2020年2月24日开始施工至今,共施工190天,工程合同价为9154071.32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6/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徐**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5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5月26日16时,徐**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自编51号之9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问题包括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地面未铺设防静电胶垫,排气扇未设在离地面较低位置,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约为2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约38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16天。我办于5月18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官1892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2021/6/1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7日16时35分,梁**在广州市海珠区北山大街8号旁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行为,具体为未将可回收的塑料瓶投入进蓝色可回收物垃圾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1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徐**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8日15时30分,徐**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自编51号之9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的行为(餐饮垃圾和塑料碗筷纸张混合投放到绿色生活垃圾桶和灰色生活垃圾桶),约0.4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1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曾**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5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1年04月28日   11时30分,曾**在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栖栅街5号202房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燃气0.4立方米,使用场所面积约4平方米,使用时间15天。我办于2021年4月23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西1057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2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6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1年04月30日   09时30分,李**在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14号1201房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燃气0.4立方米,使用场所面积约5平方米,使用时间17天。我办于2021年4月23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西4500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2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7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1年04月30日   10时27分,钟**在 广州市海珠区洲咀大街2号之二602房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燃气0.4立方米,使用场所面积约3平方米,使用时间14天。我办于2021年4月26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西1059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2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8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1年04月30日   10时45分,胡**在 广州市海珠区同德新街6号905房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燃气2立方米,使用场所面积约5平方米,使用时间12天。我办于2021年4月26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西1061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2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09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021年04月30日   11时15分,李**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恕大街11号805房   进行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没安装排气管),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燃气2.5立方米,使用场所面积约5平方米,使用时间14天。我办于2021年4月26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西106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2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展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09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2月22日   01时14分,广州展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前进路121号扩建工程工地 进行   超出规定时间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吊机1台,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1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豫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113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10月16日10时00分,广州豫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上冲南约32号、南约桥头东侧涌边1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原有建筑施工面积6793平方米,合同价款3939940元;新建建筑面积2406平方米,合同价款3368400元。已施工20天,工程进度60%,工程合同价款共730834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6/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悦之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18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3月15日10时00分,广东悦之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岗直街28号之二进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该工程总面积96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2万元,已开工6天,已完成工程进度1%。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900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海派房地产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19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03月15日10时00分,广州海派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岗直街28号之二进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该工程总面积96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2万元,已开工6天,已完成工程进度1%。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260002021/6/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佘**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28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燃气管理部门2021年3月1日检查发现佘**在海珠区石榴岗路台冲大鱼塘6号之一,广州市海珠区佘群美食店使用瓶装燃气,存在以下问题:燃气连接管超2米长;瓶组间堆放杂物;瓶组间设置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13365),要求当事人2021年3月8日前整改。2021年5月12日15时00分,复查时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72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30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永盈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08号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2021年03月13日22时48分,广州永盈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广交会展馆四期扩建项目工地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为:桂AE7788。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创电建设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1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1月14日00时15分,广州创电建设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草芳围12号老旧物业改造工地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混凝土泵车清通与维修作业,现场作业人员3人,使用泵车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6号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07日   10时00分,胡**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6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武**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8号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07日   10时20分,武**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6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1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周**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7号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07日   07时50分,周**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28号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洪**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5号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07日   11时00分,洪**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6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1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武汉爱普新机电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21号使用挖掘机将地下燃气管道挖穿2021年04月22日   10时30分,武汉爱普新机电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嘉仕花园东区雨污分流工程进行道路开挖作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挖掘机将地下燃气管道挖穿,造成燃气管道De63中压管壁损毁一处,破损1平方厘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罚款10.0000002021/6/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陶**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5日   09时30分,陶**在 广州市海珠区洲咀大街15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造成环境污染。《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何**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5日   10时45分,何**在 广州市海珠区洲咀大街9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造成环境污染。《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高**(湘赣农家菜)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   17时00分,高**(湘赣农家菜)在   广州市土华村土华路130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的,垃圾量2立方以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广州市海珠区甜不腻水果店)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91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4月30日15时46分,吴**(广州市海珠区甜不腻水果店)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绿翠园翠竹路40号自编之三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超出面积4平方米,经营水果销售,摆放水果24箱,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6/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7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1年02月23日21时48分,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振兴大街运输建筑废弃物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B451。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8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1年02月23日20时54分,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运输建筑废弃物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V156。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广州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沈**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5日17时00分,沈**在工业大道北榕景路61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闵**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5日15时00分,闵**在工业大道北榕景路83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啊睿坤泰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8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5月27日21时00分,广州啊睿坤泰餐饮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水榕路59号101房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面积约10平方米,经营时间5小时。《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6日15时00分,刘**在海珠区榕景路94号未按规定将0.3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6日15时00分,吴**在海珠区榕景路90号未按规定将0.5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姜**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5日   15时00分,姜**在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水榕路116号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2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25日15时00分,陈**在广州市海珠区榕景路98号未按规定将0.4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7号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2021年01月23日23时42分,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在振兴大街佳兆业工地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5车次,车牌号依次为:粤AD2780,粤ADA156,粤ACZ851,粤SB5413,   粤SJZ251。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0.0000002021/6/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叶**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5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8日   10时00分,叶**在   广州市海珠区雅敦北街16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马**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5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7日   09时50分,马**在   广州市海珠区郭墩新街80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6/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0日   09时30分,黄**在 广州市海珠区郭墩新街48号之二 进行   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0.5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罚款0.0100002021/6/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吕**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2号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废弃盆栽、农资包装废弃物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18日   16时00分,吕**在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六巷4号之一101房门前不按照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1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罚款0.0100002021/6/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5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5月18日   15时20分,吴**在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北街兰亭颖园8号旁   进行 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13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200002021/6/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王**在海珠区琶洲塔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冯**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冯**在海珠区琶洲塔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付**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付**在海珠区琶洲塔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高**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高**在海珠区琶洲塔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比曲木成外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比曲木成外在 海珠区琶洲塔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徐**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5日15时30分,徐**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48号自编之一,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宋**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8日   15时00分,宋**在   广州市海珠区土华华洲路682号一楼101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朱**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4日   16时30分,朱**(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品鲜居餐馆)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华景大道36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涂**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8日   16时30分,涂**(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小涂木桶饭)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200号之四号铺,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贺**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5日   11时30分 ,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景萱餐厅店)在   广州市海珠区土华中心路68号之一,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定收集容器内,垃圾量是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蒋**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4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5月20日   15时00分 ,蒋** 在   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47-51号门前进行不按规定投放较大废弃物1件《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罚款0.01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新滘土华经济发展公司土华综合市场经营管理部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   16时30分,广州市新滘土华经济发展公司土华综合市场经营管理部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483首层,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垃圾量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6/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姚**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19时00分,姚**在海珠区水榕路124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16时00分,陈*在海珠区水榕路154号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17时00分,王**在海珠区水榕路130号未按规定将0.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韩*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韩*在海珠区榕景路20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徐*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15时30分,徐*在海珠区榕景路18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邓**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15时00分,邓**在海珠区榕景路16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2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5日16时00分,张**在海珠区翠榕北街4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1日09时55分,钟**在 海珠区泰沙路逸安街4号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8日10时10分,钟**在 广州市海珠区海鹰路98号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6日11时00分,陈**在 海珠区泰沙路4号 进行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龙**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1日   10时30分,龙**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9号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8日   09时50分,钟**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嘉仕花园嘉韵街7号1层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4日   15时30分,吴**在   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十六巷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7日   10时30分,吴**在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五巷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直街1号-1对面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闽世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1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中闽世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0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3号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4人,使用叉车1台,进行装卸建筑材料,造成了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谭**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9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谭**、谭**于2021年1月20日9时15分开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仁济直街12-1号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1064.08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墙体批荡扇灰,工程进度已完成76%,该工程总造价为1502140元,已施工69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罚款3.004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谭**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9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谭**、谭**于2021年1月20日9时15分开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仁济直街12-1号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1064.08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墙体批荡扇灰,工程进度已完成76%,该工程总造价为1502140元,已施工69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罚款3.0040002021/6/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许**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7日14时30分,许**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西约西华坊九巷3号之一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餐厨垃圾错误放入蓝色可回收垃圾桶,易拉罐和塑料袋混合投入绿色餐厨垃圾桶),约0.3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6月4日10时12分,黄**(身份证号:440105197709*******)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号南洲二手车市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2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5日   09时50分,李**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西滘进贤大街1号之1首层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肖**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9日   11时30分,肖**在 海珠区西滘南大街18号102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鲁**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8日   14时45分,鲁**在 海珠区东晓南路1439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鲁**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4日   10时30分,鲁**在海珠区南洲路1205号自编JM106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5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2日   10时44分,张*在 海珠区三滘村南洲路37号首层自编之一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伍**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8日15时36分,伍**在新村东华二巷4号对出围墙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投放的生活垃圾不足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曹*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7日09时33分,曹*在石榴岗路(台涌)商业街北B06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投放的生活垃圾不足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德义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8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广州德义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9时15分开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仁济直街12-1号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1064.08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墙体批荡扇灰,工程进度已完成76%,已施工69天,该工程合同价款为150214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新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8号施工单位未报告运输单位超载等违法行为2021年01月23日   23时42分   ,深圳市新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振兴大街佳兆业工地发现运输单位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5车次(车牌号依次为:粤AD2780,粤ADA156,粤ACZ851,粤SB5413,粤SJZ251),要求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拒不改正,深圳市新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立即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小时。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5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匠造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4号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7月30日 0时59分,广州匠造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X319。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创凯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5号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06月10日1时41分,广州创凯运输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BF482。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1006号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0年6月11日1时41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路段进行余泥运输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为:粤ADT470。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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