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1年7月3日-7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0 14:55:13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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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037号工程夜间施工,施工单位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23时23分,在工业大道中333号华新园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20人,使用砼泵机1台,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二经济合作社穗综海处字〔2020〕第0900111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0月16日10时00分,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二经济合作社在上冲南约32号、南约桥头东侧涌边1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原有建筑施工面积6793平方米,合同价款3939940元;新建建筑面积2406平方米,合同价款3368400元。已施工20天,工程进度60%,工程合同价款共7308340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肆万陆仟壹佰陆拾陆元捌角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4.6166802021/7/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2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2日   11时29分,林**在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南兴综合市场G1-4栋   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玻璃瓶错误投放到绿色餐厨垃圾桶,厨余垃圾投放到灰色其他垃圾桶   ,约0.6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30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谭**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59号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废弃盆栽、农资包装废弃物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0年11月25日16时30分,被检查人谭**在海珠区黄埔村华佗里15号被检查到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存在未按照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一件,废弃的大件家具长2米、宽0.7米,体积1.4平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050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八达荟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17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2月25日10时40分   ,广州八达荟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6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外墙翻新和室内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25人,作业面积11921.5平方米,已施工天数53天,已完成工程进度40%,工程造价6156628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零肆仟陆佰陆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4663002021/7/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官**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5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6月21日09时45分,官**在海珠区凤阳街道康乐西约南小区1巷11号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为18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约50.4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25天。我队于2021年6月16日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凤0097号,要求当事人6月18日12时前自行改正,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4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6月17日17时30分,江**在海珠区凤阳街道康乐西约大街2-4号自编316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为15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21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22天。我队已于2021年6月16日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凤4620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3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吴**在海珠区凤阳街道康乐西约大街2-4号自编306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为15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约31.5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19天。我队于2021年6月16日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凤4618号,要求当事人6月16日24时前自行改正,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3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5日   10时30分,胡**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3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7日   10时00分,当事人李**   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内(具体为:将纸屑、木材、玻璃等材料偷运至马路边排放约0.8立方米)。被我执法队员当场抓获。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熊*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   14时30分,当事人熊*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废弃的大件家具分类投放到指定回收点,共一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6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0年11月25日10时40分,钟**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7号未按规定将可回收生活垃圾投放到有可回收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未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垃圾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蒋**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92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5月02日10时05分,蒋**(广州市海珠区赤岗丰伊粥食粉面店)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广州市珠区翠竹路38号   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超出面积4平方米,经营餐饮食品,摆放桌子2张,摆放椅子8张,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宏业达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96号新增、变更过户的运输车辆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运输建筑废弃物当事人广州市宏业达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3日21时23分在海珠区江海大道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新增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粤ARY824。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20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高益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2号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致使建筑废弃物漏洒,造成逸景路路面受到污染。2021年2月2日07时01分,广州市高益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在海珠区逸景路国际轻纺城门前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致使建筑废弃物漏洒,造成逸景路路面受到污染,受污染路面面积350平方米。依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00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号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2021年01月26日20时13分,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11号北侧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P4902。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0002021/7/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8日   10时00分,吴**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未将蔬菜叶等餐厨垃圾投放在绿色的餐厨垃圾桶内)约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18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2月25日   10时40分,广州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6号未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外墙翻新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25人,总作业面积11921.5平方米,已完成工程进度40%,已施工天数53天,工程造价6156628元。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7/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诚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5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0年12月27日   10时00分   广州诚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于海珠区大干围振兴大街4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外墙装修,现场已全部搭建好排栅,施工人员4人,工程进度10%,外墙作业面积4800平方米,工程造价115万,工程已施工时间3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3.0000002021/7/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青创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6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0年12月27日   10时00分,广州青创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大干围振兴大街4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外墙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已全部搭建好排栅,工程进度10%,外墙作业面积4800平方米,工程造价115万,工程施工时间3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9550002021/7/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潘**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7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07月07日16时00分,潘**在海珠区仑头路97号A栋101号之9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问题包括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和备用钢瓶未分开放置;地面未铺设防静电胶垫;钢瓶与灶具连接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干粉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约36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50.4立方米,使用、储存燃气33天。我办于7月1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官0123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5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吕**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7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   11时05分,吕**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阮**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7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2日   10时25分,阮**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7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2日   10时30分,陈**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4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7日   10时30分,李**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富泽二街20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4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   10时00分,胡**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13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符**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4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   11时00分,符**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富泽一街7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5日   09时45分,单**在 广州市海珠区耀华坊3号 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造成环境污染。《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蒋*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5日   10时30分,蒋*在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耀华坊15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造成环境污染。《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刁**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14时30分,当事人刁**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共一次,约0.2立方米,(具体为将剩饭剩菜、塑料和筷子等混合投入灰色的其他垃圾桶,而未将剩饭剩菜投入绿色餐厨垃圾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0日10时32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梁*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0时40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王**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0时55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陈**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周**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   11时30分,周**在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南约一巷35号之二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共一次,约0.1立方米,(具体为错误的将剩余菜叶投入灰色的其他垃圾桶,而未放入绿色餐厨垃圾桶。)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6时37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王**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0时50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张**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居**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6时22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居**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韩**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4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0时45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韩**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杜**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4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16时27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杜**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高**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6时57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高**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6时52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王**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6时42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陈*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赵*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6时47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赵*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6时17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刘**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居**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3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0时35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居**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孙*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5月17日17时02分,在海珠区十号线工业大道站(地铁)工地生活区内检查发现,孙*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邓**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3日   10时50分,邓**在 广州市黄埔村村口6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2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7日   10时18分,王**在 海珠区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标生活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涂**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0日   09时25分,涂**在 海珠区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标生活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邹**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9日   10时40分,邹**在 海珠区琶洲西区地下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2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16日   09时25分,江**在 海珠区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二标生活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罗*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16时00分,罗*在海珠区荔福路56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15时00分,陈**在海珠区荔福路54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黎**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14时00分,黎**在海珠区荔福路52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朱**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43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23日   15时20分,朱**在海珠区客村东大街墙边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4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5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44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23日   10时35分,王**在海珠区岗园街89号小区路边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4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5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朱**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45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25日   10时20分,朱**在海珠区艺苑南路墙边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1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2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吕**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46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24日   10时09分,吕**在海珠区新港中路广发街进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4件,影响市容卫生环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05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朱*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38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6月15日15时56分,朱*(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丰翠园水果店)在海珠区赤岗北路18号首层自编13号进行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经营水果销售,超出面积4平方米,摆放水果18箱,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2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5月20日   10时30分 ,刘** 在 广州市新港东路黄埔村培育园30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生活垃圾体积2立方米以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朱**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8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   15时11分,朱**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2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8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5月24日16时40分,胡**在   滨江中路466号C、D幢101铺 进行 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8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100002021/7/1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37号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等设施2021年06月13日   10时40分,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 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北侧通道 进行   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堆放物料3立方米,影响人员通行和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罚款2.0000002021/7/1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海珠区黎小串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47号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2021年05月07日   15时10分   ,燃气用户广州海珠区黎小串餐饮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36号首层,二层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主要问题:瓶组间未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当事人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约5立方米,存放面积约1平方米,当事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7天。我办已于2021年4月30日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中456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7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号公告)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2021/7/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10号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在南洲路南洲名苑中海南洲路项目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机械式挖掘施工,该施工点距离低压燃气管1米,危及燃气设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10月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2019年修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罚款6.5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廖**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47号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燃气管理部门2021年6月11日检查发现廖**在广州市海珠区桂田村西侧1号之02号铺优品鲜食品店使用瓶装燃气,存在以下问题:瓶组间未配备灭火器,未安装报警器及探头,未设置警示标志,使用两种气源,存在安全隐患。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13393),要求当事人2021年6月18日前整改。2021年6月21日15时00分,复查时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10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罚款0.24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4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3日   11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11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2次,涉及生活垃圾1.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5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曾**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9日   10时15分,曾**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1号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堆放垃圾0.9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杨**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2日   09时30分,杨**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五巷口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5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3日   09时15分,黄**在 广州市海珠区文晖街口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堆放垃圾0.6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田**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3日   11时30分,田**在广州市海珠区怡福路21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乱堆放垃圾0.5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9日   14时50分,陈**在广州市江怡路313号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堆放垃圾0.4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4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15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48号自编之一,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16时00分,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金鑫鸿百货店)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48号自编之一17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6日   15时00分,刘**(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炫美百货商行)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综合市场第外7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4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16日   16时30分,林**(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聚时茶叶经营部)在 广州市海珠区土华路261号自编A5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1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7日15时43分,陈**在石榴岗路18-4号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投放次数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8号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03日11时00分,成**在新海街9号之七旁个人未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1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杜**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021年07月08日10时00分,杜**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180号首层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何**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01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何**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38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赵**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09时45分,赵**在海珠区凤阳街道马岗顶门口岗2号之3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唐**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7日15时46分,唐**在石榴岗路18号之一108铺门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投放次数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博辰投资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2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2日   17时20分 ,广东博辰投资有限公司   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八街36号大阪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次数2次,涉及生活垃圾1立方米。执法单位曾于2020年5月29日针对当事人此类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龙7530号),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6月3日12时前自行改正。但当事人逾期未改正。《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7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南粤嘉宴饮食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1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2日14时30分,广州南粤嘉宴饮食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4号新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未劝阻不按规定投放2次,涉及生活垃圾1立方米。2020年7月21日11时00分,执法单位已经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龙7548号),责令当事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行为于2020年7月26日12时00分前自行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7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宜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2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03月10日   14时40分,广州宜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马涌直街61号江南嘉居小区进行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清洁,未劝阻不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混合收集产、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行为。《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500002021/7/21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8日15时10分,刘**在海珠区凤阳街34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1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8日11时31分,刘**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11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8日10时20分,刘**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61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郑**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10时10分,郑**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79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陆**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09时55分,陆**在海珠区泰沙路富荣一街9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钟**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09时25分,钟**在海珠区泰沙路80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72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6月15日   10时10分 ,广州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 广州市海珠区韵景街14号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5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51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25日10时30分,广州市海珠区荣成美食店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永盛围37号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其中餐余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有塑料包装袋,两个绿色餐余垃圾桶存在混投放情况有0.8立方米,开展宣传指导6次,未制止混投3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尊鱼坊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49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3日   10时00分,广州尊鱼坊餐饮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号A区四楼406、407单元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其中餐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塑料包装袋,现场两个绿色餐余垃圾存在混投放情况有1立方米,开张宣传指导8次,未制止混投3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60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0日   11时00分,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江盛景家园物业服务中心在 盛景家园拜庭二期垃圾投放点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5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惠苑酒楼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55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4月28日   16时20分,广州市惠苑酒楼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星晖园三街8号1-2层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5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袁*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1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4月20日   10时40分,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叁拾鲜果水果店在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27号商铺 进行   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开展宣传、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少于10次、发现而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2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7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肖**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肖**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泰沙路10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1日09时22分,黄**在海珠区泰沙路8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肖**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4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30日10时34分,肖**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泰宁大街53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体积为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唐**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4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9日09时54分,唐**在紫菀路88号围墙边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点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岑**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4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3日15时20分,岑**在花岗街1号对面围墙边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投放次数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慧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4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05月17日   16时00分   ,广州慧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华景大道8号首层A23\A24\A25铺首层,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定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8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尹**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7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05月17日   17时45分 ,尹**(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湘聚食缘餐厅) 在 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华洲路109号之一自编A栋首层二、三、四铺 ,进行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8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5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5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7日   15时30分 ,李**(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馨馨公寓)   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土华路220、230号1、2楼,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每年开展次数少于10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罚款0.1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22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05月13日16时30分   ,黄**(名称:广州海珠区柴火农家乐美食庄)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90号A铺16号,进行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8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7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1年4月18日、2021年4月29日分别两次在海珠区东晓南路1295之9号对出人行道检查发现,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垃圾桶未正常使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7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卢**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9日   10时30分,卢**在 广州市海珠郭墩新街44号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8日   10时10分,张**在 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6号对面桥东三约垃圾收运点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肖**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4日   10时00分,肖**在 广州市海珠区蟠龙东蟠龙新街一巷15号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5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21日   15时50分,吴**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北街46号 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麦**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56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14日   15时30分,麦**在 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桥东三约60号 不按照规定投放较大废弃物品2件《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鲜入为煮餐饮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53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广州市鲜入为煮餐饮有限公司经我队于2021年05月21日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后,仍于2021年5月25日21时20分,在海珠区滨江西路208号首二层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75%。《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000002021/7/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魏**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52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魏**(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葵苑风味美食坊)经我队于2021年03月24日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后,仍于2021年5月20日11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荣德街30号之11二楼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75%。《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000002021/7/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泰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4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广州泰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9日经我队责令限期改正其未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仍于2021年4月20日10时2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未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次,涉及生活垃圾1立方米。《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000002021/7/25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叶**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58号居民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定时定点投放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2021年06月15日   10时00分,叶**在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郭墩新街66号 不按照规定袋装收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15立方米。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02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朔日轩装饰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2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4月26日   09时30分,佛山市朔日轩装饰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32号之六十一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5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水电安装、墙地砖铺设、门窗安装等装饰工程,施工面积合计787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20000元,已施工8天,工程进度8%。根据   (已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9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宏溢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3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广州宏溢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32号之六十一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5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水电安装、墙地砖铺设、门窗安装等装饰工程,施工面积合计787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20000元,已擅自施工8天,工程进度8%。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26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寻马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39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4月06日15时00分,广州寻马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贤北约1号之一进行装修工程施工。该工程总面积63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1万元,已开工8天,已完成工程进度2%。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9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一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0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04月06日15时00分,广州一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贤北约1号之一进行装修工程施工。该工程总面积为63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为101万元,已开工8天,已完成工程进度2%。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壹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13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狄索斯酒业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5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广州狄索斯酒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10时30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10号1号楼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1883.84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墙体批荡扇灰,工程进度已完成43%,该工程总造价为1215360元,已施工26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零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066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英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04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2021年03月16日09时30分,广州英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97号201室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6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地面铺砖、天花制作、水电安装等装饰工程,施工面积合计68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00090元,已施工9天,工程进度8%。根据   (已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9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点德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03号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2021年03月16日09时30分,广州点德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97号201室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有6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地面铺砖、天花制作、水电安装等装饰工程,施工面积合计68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1000090元,已擅自施工9天,工程进度8%。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1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16号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10时30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10号1号楼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该工程施工面积为1883.84平方米,目前正进行室内墙体批荡扇灰,工程进度已完成43%,该工程总造价为1215360元,已施工26天。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1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运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7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1月21日22时58分,广东运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芳园路三一华南树根互联网总部大厦项目工地   进行场内转运土方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挖掘机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5100002021/7/2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6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01月21日23时03分,广东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东区地下空间及停车场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3人,使用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昊丰建设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9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01月13日22时48分,广东昊丰建设有限公司在南洲街振兴大街中交工地C区进行灌浆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9人,使用泵机1台,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龙腾土石方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4号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广州市龙腾土石方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10时03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码头未定时洒水,未及时清理余泥渣土;工地位置为其他地区,该工地占地面积为465平方米,未洒水面积91平方米,未及时清理余泥渣土12立方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令,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7.30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振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002号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深圳市振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15时4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40号地铁37号管廊井工地,进行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该地块正在进行挖土工程施工,未定时洒水面积120平方米,未清理余泥渣土10立方米,属于次干道,建筑工地占地面积190平方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5.00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安徽省芜湖市贵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01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01月03日   23时48分,安徽省芜湖市贵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南洲街南洲路1026号越秀地产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15人,使用泵机1台,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09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2月04日22时20分,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南洲路南洲名苑中海南洲路项目部进行工地硬地化铺设,违规超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5名,使用挖掘机一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跨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17号余泥外运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广州市跨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8日21时04分、2021年3月1日00时44分、2021年3月2日02时12分、2021年3月3日23时49分在海珠区洲头咀隧道北侧进行余泥外运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4车次,车牌号:粤ABF540。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2.0000002021/7/2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杨**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19〕第1900044-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杨**、欧***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8]4986号)后,于2019年8月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177号进行加装电梯间及连廊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存在以下扩建行为:(一)擅自扩建连廊面积21.98平方米,(二)擅自扩建电梯间5.41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6.907734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欧阳**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19〕第1900044-1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杨**、欧阳**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划建证[2018]4986号)后,于2019年8月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177号进行加装电梯间及连廊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测量,存在以下扩建行为:(一)擅自扩建连廊面积21.98平方米,(二)擅自扩建电梯间5.41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6.9077342021/7/22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6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刘**、陈**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519号)后,于2019年5月在海珠区凤岗脚23号大院15号进行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及连廊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超高建设1.08米,天面层扩建1.8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099922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等业主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26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刘**、陈**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519号)后,于2019年5月在海珠区凤岗脚23号大院15号进行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及连廊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超高建设1.08米,天面层扩建1.8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罚款0.0999222021/7/2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欧阳**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157号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欧阳**(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好味多美食店)于2021年3月23日11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西路南边兴华侧街3号,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未铺设防静电地板胶,未配置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餐厅违反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32天。储存燃气约30立方米,面积3平方米。我队于2021年3月12日已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石4992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现当事人不按规定落实整改12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0.05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萱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停车场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231号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0年12月21日10时30分,广州萱隆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停车场在海珠区艺苑路赤岗塔公园停车场进行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80%,影响市容卫生环境。《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1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   17时00分,林**在 海珠区南华东路728号101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有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伍**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0日   16时48分 ,伍**   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10号104、105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25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冯**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0日15时34分,冯**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10号102房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15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09时40分,刘**在海珠区凤浦中路物流轮候大楼宿舍区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卢**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4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09时40分,卢**在海珠区凤浦中路物流轮候大楼宿舍区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邱**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09时40分,邱**在海珠区凤浦中路物流轮候大楼宿舍区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3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09时40分,林**在海珠区凤浦中路物流轮候大楼宿舍区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尧*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2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   09时40分,尧*在海珠区凤浦中路物流轮候大楼宿舍区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胡**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49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2021年07月06日   09时45分 ,胡**在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9号自编B7-1档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占道2平方米,经营2小时。《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1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黄**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   10时00分,黄**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2-2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塑料包装袋和餐厨垃圾混合投放到一个收集容器),约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蔡**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蔡**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茂兴里外街四巷3号   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共两次,约0.1立方米,其中一次为未将可回收的塑料瓶投入蓝色可回收垃圾桶内,另一次为将塑料袋错误的投入绿色餐厨垃圾桶内。《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3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柯**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43号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2021年06月17日10时00分,柯**在江贝安定里19号旁未按规定投放废弃大件家具1件,废弃的家具体积不足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3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09日15时56分,代**在新村南华大街南十八巷8号旁过道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投放的生活垃圾不足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鹅湾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34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25日   11时30分,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鹅湾分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号天鹅湾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未有效劝阻和制止生活垃圾混投行为,未及时保持垃圾收集点周边清洁。当事人没有按照2020年10月9日执法部门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龙6239号)限期改正要求,逾期没有改正。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未有效劝阻制止混投行为2次。《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25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春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9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1年05月14日   10时00分,当事人广州市春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因指导、监督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13、14、24、27、28及29栋等部分通道堆放生活垃圾现场比较严重,未按规定及时分类;29栋负一层误时投放点,回收物容器不能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求。《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7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精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0号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的黄波钴(登记字号:广州精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9日10时15分,擅自在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村口2-2(精厨门、蚝专家)经营餐饮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一件(第1次),经责令整改后,仍于2021年3月12日10时5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村口2-2(精厨门、蚝专家)经营餐饮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一件(第2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六十一条罚款0.14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陈**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127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陈**(广州市海珠区众之信五金配件商行)于2021年3月9日16时12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东三街1-7号首层之一广州市海珠区众之信五金配件商行经营中,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人行道路设摊经营,摆设建筑材料和五金配件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占地面积5平方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我队曾于2020年11月17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但当事人逾期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焯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62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2020年11月24日10时30分   ,广州焯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东路黄埔村口16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登记不全,未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我队于11月24日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琶6400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我队于11月26日第二次检查发现内容仍未整改,因此对于此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登记不全,未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申请立案处罚。《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款0.3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龙大医院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64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2020年11月12日,广州市海珠区龙大医院在海珠区新港东路黄埔村口16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登记不全,内容欠缺1项,我队于11月12日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琶3584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我队于11月28日第二次检查发现内容仍未整改,因此对于此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登记不全,内容欠缺1项申请立案处罚。《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60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0年11月23日10时35分,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6号广州广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旧”改造项目工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被我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0]琶8789号),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4日18时前自行整改。当事人逾期未整改,2020年11月25日10时35分,当事人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6号广州广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旧”改造项目工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今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6次。经现场核实与检查,情况属实,建议立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款0.2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500058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2020年11月25日   10时10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星辰湾项目工地生活区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罚款0.3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6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3日15时20分,刘**在广州市海珠区崇发南约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1次,未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垃圾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程**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8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0日09时35分,程**在海珠区东晓路62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体量为0.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6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0日09时20分李**在海珠区东晓路62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体量为0.01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彭**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7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0日09时50分,彭**在海珠区东晓路62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体量为0.05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5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19日16时30分,梁**在海珠区南华东路643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收集容器内的或者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量为0.03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欧阳**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186号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欧阳**(广州市海珠区好味多美食店)于2021年4月7日21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西路南边兴华侧街3号广州市海珠区好味多美食店经营中,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人行道路设摊经营,摆设9张桌子、26张椅子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占地面积26平方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我队曾于2020年10月22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但当事人逾期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罚款0.2000002021/7/28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九佳食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6号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的2021年07月01日11时00分,广州市九佳食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海珠区荔福路50号首层自编5之一C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低于5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罚款1.0000002021/7/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宝业酒楼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19号未落实渣水分离、油水分离、单独分类、密闭存放、粉碎脱水等要求的2021年05月24日16时00分,广州市宝业酒楼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荔福路西华北直街12号未落实渣水分离、油水分离、密闭存放等要求。《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七条罚款1.8500002021/7/29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蔡**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1号公共设施乱贴广告2021年07月29日   11时00分,蔡**在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进行公共设施乱贴广告,广告内容是:有房出租,广告号码是:13602887145。《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八)项罚款0.05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6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5日17时0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杏坛大街124号首层自编7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1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蒋**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5日17时00分,蒋**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杏坛大街124号首层自编7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1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顾**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70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25日17时20分,顾**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杏坛大街124号首层自编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1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吴**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39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7月07日   14时00分,吴**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18号   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餐厨垃圾未投放入绿色桶,和报纸塑料混投约0.3立方米)。《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1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王*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1号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2021年06月30日   09时55分,王*在 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华丰街21~35号首层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罚款0.0200002021/7/30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56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3月29日   00时10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合生T.I.T数字智能生活示范区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有施工工人6人,正使用一台吊机和一台卡车进行材料装卸施工,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荣腾实业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3号新增、变更过户的运输车辆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运输建筑废弃物2021年03月18日20时11分   ,广东荣腾实业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江海大道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新增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为:粤AGC942。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2000002021/7/2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54号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2021年03月20日23时14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合生T.I.T数字智能生活示范区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有施工工人18人,正使用三台挖掘机和六台泥头车进行土方开挖,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天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43号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2021年01月25日23时05分,广州市天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玉菡路与蕙兰路交界处广州大桥以西住宅楼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工人5人,使用泵车1台和混凝土搅拌车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工程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0.79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鹏驰鼎盛(广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200号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鹏驰鼎盛(广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9时5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6号一棉厂工地   ,进行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该地块正在进行拆除楼宇工程施工,未定时洒水面积160平方米,未清理余泥渣土40立方米,属于其他地区,建筑工地占地面积495平方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5.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02号余泥外运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广州市佳昌工程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20时18分在海珠区振兴大街进行余泥外运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DD493。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竣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15号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广州竣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20时59分在海珠区新港东菜科所(西往东)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HP307。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16号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21时03分在海珠区新港东路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FS599。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穗综海处字〔2021〕第20011号进行余泥外运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分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23时3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瑞宝路试剂大道南往北向卡口进行余泥外运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牌号:粤AAF370。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1/7/26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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