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管和执法局2021 年8月17日-8月29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6 09:42:41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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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温**等业主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03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 当事人温**等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5704号)后,于2020年3月至10月在海珠区东晓南路371号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间及连廊工程,在未取得规划变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扩建电梯连廊8.79平方米,扩建电梯间7.68平方米,扩建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7.22平方米,电梯超高建设0.65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 | 0.595604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76号 |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2021年8月4日15时38分,黄**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29号进行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我队于2021年7月26日10时35分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指出要整改的内容:1.气瓶设置在通风不良场所,未安装防爆排气扇或排气扇未设在离地面较低位置;2.燃气软管老化,钢瓶与灶具连接不符合要求。2021年7月26日我队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幢4012号,要求当事人于7月31日17时前自行整改。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不按规定落实整改9天。当事人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场所面积2平方米,使用、储存燃气18.9立方米,使用、存储燃气9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0.03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5号 | 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2021年06月29日 10时00分,我街执法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99号首层自编之一对燃气用户周**进行燃气执法检查,检查燃气管理部门转来的《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12765,当事人使用燃气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要求整改的问题是:厨房通风不良好;气瓶离灶具小于1.2米。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4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 | 0.16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4号 | 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我街执法队员于2021年06月28日 10时00分到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素社直街39号 对燃气用户黄**进行燃气执法检查,检查燃气管理部门转来的《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00096,当事人使用燃气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要求整改的问题是:瓶组间无直通外面的大门,瓶组间汽化炉未与气瓶分开设置。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4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 | 0.16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温**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63号 | 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我街执法队员于2021年06月25日 15时30分到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99号首层自编之四对燃气用户温**进行燃气执法检查,检查燃气部门转来的《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12766,当事人使用燃气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落实情况,要求整改的问题是:燃气胶管超过2米,排气扇安装不合理,厨房通风不良好。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3天。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 | 0.16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雷**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13号 | 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 | 燃气管理部门于2021年7月6日,检查雷**在海珠区东沙街24号北区第一食堂使用燃气过程中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存在安全隐患,发出《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No:1000135,要求当事人于7月9日前整改。2021年07月13日15时30分 ,复查时发现上述问题未按规定落实整改,当事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8天。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罚款 | 0.30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广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23号 | 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燃气或者为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燃气 | 2021年05月17日 11时30分 ,现场发现粤RNF657号牌面包车辆停靠该经营部门前,车辆装载15KG燃气瓶24瓶,现场未能出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经执法终端扫描气瓶二维码标签显示;24瓶燃气流转环节全部为广州广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洲经营部供应。当事人为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燃气,运输1车次,未造成运输事故。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9年修改)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罚款 | 3.80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广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海珠经营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48号 | 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储燃气 | 2021年5月20日16时20分巡查发现广州广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海珠经营部在瑞宝瑞安东六巷一杂货店内(无门牌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该存储场地面积18平方米,存在轻微安全隐患,擅自储存15kg燃气重瓶5个,5kg燃气重瓶3个。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罚款 | 3.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倪**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40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6日15时30分,倪**在海珠区革新路176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黄**在海珠区革新路180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代*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30003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6日15时00分,代*在海珠区革新路172号未按规定将0.2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7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3日16时00分,黄**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宝南尾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将废铁罐错误投放到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桶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05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龙**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7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3日16时10分,龙**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宝南尾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将废纸制品错误投放到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桶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05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张**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80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3日16时15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宝南尾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将废木具错误投放到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桶内,未按规定投放的生活垃圾共0.05立方米,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吴*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0日16时00分,吴*在广州市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8号 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餐厨垃圾、废纸、塑料袋混合投放到同一个白色垃圾桶内)约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6日11时00分,李**在广州市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22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具体为将塑料袋投放到装有餐厨垃圾的绿色桶内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天绰领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141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的 | 2021年06月18日11时29分,广州市天绰领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艺景路领江公馆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能正常使用和不清洁1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207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广州市海珠区好运来汽车服务中心(陈*女)于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37号广州市海珠区好运来汽车服务中心经营中,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人行道路设摊经营,摆设废旧轮胎23条、占道洗车5小时,占地面积35平方米,此地段为主干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我队曾于2021年1月26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但当事人逾期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2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蔡**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2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6日 11时00分 ,蔡**在海珠区富基路朗晴二街2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5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冯**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2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6日11时20分,冯**在 海珠区南华东路朗晴新街9号负一层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 10时05分,李**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1号大院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曾**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2日 11时40分,曾**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市场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冯**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3日 09时35分,冯**在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83号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朱**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9日 10时15分,朱**在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十六巷垃圾分类投放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2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程**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6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3日 10时30分,程**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2号101铺对出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乱丢弃垃圾0.1立方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正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60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广州市正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我队于2021年5月17日责令限期改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后,仍于2021年6月24日10时00分,开展宣传,指导、监督垃圾分类8次,发现而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1次,涉及生活垃圾0.5立方米。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20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7号 | 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的 | 陈**(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合利棋艺馆)于2021年5月6日被我队责令限期改正其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推荐标识行为后,仍于2021年05月10日11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5号301铺(广州市海珠区合利棋艺馆)未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未设置推荐标识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六十一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200045号 | 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陈**(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合利棋艺馆)经我队于2021年4月20日责令限期改正其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行为后,仍于2021年05月06日16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5号301铺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率75%。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黄**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187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黄**(广州市海珠区乾字号烧腊店)于2021年4月7日20时4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5号第三栋自编之3广州市海珠区乾字号烧腊店经营中,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人行道路设摊经营,摆设5张桌子、18张椅子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占地面积15平方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我队曾于2021年3月18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但当事人逾期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20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骆**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0日 16时02分 ,骆**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12号楼(自编2号楼)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2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莫**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2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0日 11时00分,莫**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南约新街东七巷1号102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内,(具体为未将可回收的饮料纸盒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到蓝色可回收桶内)共一件。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肖**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20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2日10时20分,肖**在海珠区江燕路99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符**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20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15时26分,符**在海珠区泰沙路161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张**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3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0日10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路1723号赤沙南兴市场1007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内,(具体为将塑料袋、烟头、餐厨垃圾混合投放到没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同一容器内)约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张**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7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5日14时50分,张**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79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童**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7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3日15时03分,童**在海珠区泰沙路66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7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4日9时48分,周**在海珠区泰沙路13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9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40017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8日10时28分,周**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40号进行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垃圾体积为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58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2021年07月16日 19时51分,广州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00号大厦首层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0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1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区分公司沙园营业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40号 |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2021年06月30日 14时06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区分公司沙园营业部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8号 进行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 | 罚款 | 0.2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清远市金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37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7月10日 22时56分,清远市金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博物馆项目工地 进行超出规定时间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工地现场正进行土石方回填工程,现场施工工人5人,使用土石方运输车辆一台、挖掘机一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羊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700043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21年07月16日 11时07分,广州羊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西路169号羊城秀时尚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重建工程施工,建筑规模一栋两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217平方米,现场首层北侧部分立柱已建成,正在装订二层楼板模板。现场施工工人8人,已开工90天,完成工程进度50%,工程合同价280.9万元。当事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5.618000 | 2021/8/22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展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6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5月20日 00时08分,广州展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21号 进行 建筑工程装卸材料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2人,使用运输(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天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94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5月09日22时28分,广州市天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玉菡路与蕙兰路交界处广州大桥以西住宅楼工地 进行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正使用一台挖掘机和一台泥头车进行土方转运施工,现场有施工工人5人,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武汉鹏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40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5月03日 00时40分 ,武汉鹏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在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与怡海路交界便桥工地 进行装卸材料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3人,使用吊机1台,运输车(泥)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6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26日02时00分,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南洲路南洲名苑中海项目部工地进行余泥清运,违规超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挖掘机2台,泥头车2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国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35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21年04月26日 10时30分,广州国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33号二楼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进度10%,工程施工面积966平方米,工程总价1449042.00元,已施工6天。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捌仟捌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8837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83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21日 23时20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合生T.I.T数字智能生活示范区项目工地 进行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正使用两台挖掘机和两台泥头车进行土方清运施工,现场有施工工人8人,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79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宏泰环保处置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10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17日00时56分,广州市宏泰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在海珠区广交会展馆A区西侧和C区西南侧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有施工人员20名,使用冲桩机2台,挖掘机3台,混凝土罐车6辆等机具,超时施工到凌晨3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17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12日 00时55分,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在广州市海珠区聚德南路商业酒店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正在进行挖基坑运泥施工,现场施工工人8人,使用挖掘机2台,余泥运输车辆3台,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09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3月25日00时30分,广州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琶洲地铁十一号线工地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有施工人员8名,使用冲桩机3台,挖掘机一台,运输车辆6辆等机具,超时施工至凌晨2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东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2号 | 施工单位未处理废弃物、建筑工地不符合卫生要求 | 2021年04月13日16时00分 ,广东东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远安新街64号未妥善处理垃圾7立方米,较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已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于2021年4月14日18时00分前自行清理;2021年04月21日10时00分,复查发现,广东东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远安新街64号未妥善处理垃圾4立方米,工地不符合卫生要求,较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 根据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2018年修订)第六十五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8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58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07日23时10分,广州市昀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合生T.I.T数字智能生活示范区项目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有施工工人8人,正使用一台挖掘机机和三台泥头车进行土方清运施工,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79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亿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0号 |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广州亿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23时13分在海珠区工业大道南轨道交通十号线石溪段工地进行混凝土连续浇筑,违规超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7人,使用混凝土加压泵车1台,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79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蜀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100030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3月31日22时30分 ,广州蜀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号富力海珠城A206铺进行室内装修并余泥装载的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2人,使用装载车辆1辆,产生噪声扰民,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1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北京中源禹水环境科学研究院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19号 |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建筑废弃物 | 北京中源禹水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21年1月6日00时56分在海珠区轨道交通十号线大干围站进行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擅自排放建筑废弃物600立方米。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8.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佳昌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300021号 | 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 广州市佳昌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22时08分在海珠区瑞康路轨道交通十号线五凤站工地进行余泥外运中,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为:粤AFZ875。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0 | 2021/8/20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深圳市隆兴劳务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1号 | 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废弃物 | 深圳市隆兴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6日开始至2021年03月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双塔路小米工地未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擅自消纳建筑废弃物200立方米,消纳场面积300平方米,已消纳1天。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琪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8号 |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2021年01月29日23时15分,广东琪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阅江西路134号欢聚大厦项目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11人,使用混凝土车4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79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建博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5号 |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2021年01月22日23时27分,广州建博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双塔路广商中心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2人,使用混凝土车1辆、砼泵机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79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集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12号 |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 | 2021年01月25日 10时40分,广州集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土华城中岛工业园145号进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施工面积25893.47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外墙粉刷,完成粉刷面积8000平方米,施工完成进度25%,施工时长41天,工程合同价款13205680.00元。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6.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四川佳利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04号 | 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2021年01月15日22时57分,四川佳利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海洲路腾讯项目南塔14层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夜间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现场施工人员5人,使用混凝土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当事人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510000 | 2021/8/18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瑞芙特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11号 |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 2021年01月25日10时40分,广州瑞芙特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土华城中岛工业园145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工程施工,施工面积25893.47平方米,已完成施工进度25%,已施工41天,工程合同价款13205680.00元。 |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3.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研(广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03号 | 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 2020年12月23日 22时04分 ,中研(广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在海珠区新市头村改造项目工地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1车次,车牌号:粤A9E376。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0 | 2021/8/1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1号 | 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6月07日03时19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江海大道进行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辆牌号:粤ACT435。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2号 | 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6月07日04时19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江海大道进行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辆牌号:粤ACT435。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0〕第14003号 | 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 | 2020年06月08日 03时12分,广州金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海珠区江海大道进行余泥运输时,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1车次,车辆牌号:粤ADM202。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19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戴*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84号 | 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2021年6月30日,燃气用户戴*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026号工地饭堂未设置瓶组间,燃气软管超过2米长,燃气软管穿墙,存在安全隐患。2021年6月24日在同样地址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海责字[2021]南0301号),责令改正,但当事人未改正。现场瓶组间未设置,储存、使用燃气21立方米,储存、使用7天,储存、使用场所面积3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0.030000 | 2021/8/26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符**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5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6时00分,符**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2-1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塑料胶袋和餐厨垃圾混合投放到没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同一容器)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6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2日 14时30分, 陈*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茂兴里17巷1-1 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竹签、废纸、塑料袋错误投放到绿色的餐厨垃圾桶内)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刘**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2日10时30分,刘**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高桥新苑二巷1号101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未按标识将餐厨垃圾错误投放到装有其他垃圾的灰色桶内)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郑**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郑**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林**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2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林**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蒙**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蒙**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潘**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6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潘**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吴**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吴**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3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杨**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1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杨**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2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杨**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郑**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郑**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3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林**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600030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1日09时30分,林**在海珠区凤浦路西侧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次数1次,投放生活垃圾体积0.3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崔**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5日 15时10分 ,崔**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新埗头东三巷1号首层四号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垃圾量为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张**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5日 15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新路167号商铺之二号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垃圾量为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冯**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6日15时35分,冯**在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东环街31号之一至之三东峻农贸市场1、2楼南面,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区**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3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6日15时30分,区**在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东环街42号之一首层,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内,垃圾量为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1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6日 16时15分,李*在 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东环路39号首层自编之一,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800072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6日 16时50分,陈**在广州市海珠区龙潭村西约村头街13号之首层自编A,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3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林**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8日15时30分,林**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61-11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竹筷子、一次性塑料杯错误投放到装餐厨垃圾的绿色垃圾桶内),约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4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8日15时30分,陈**在广州市海珠区北山北街二巷2号 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将烟盒、塑料袋错误投放到装餐厨垃圾的绿色垃圾桶内),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董*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52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5时30分, 董*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南便涌44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使用过的口罩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到同一个收集容器)共一个。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张**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5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5时30分,张**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1-1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纸巾、塑料胶袋错误投放到装有餐厨垃圾的绿色桶内)约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杜**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700053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5时30分,杜**在 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北路2-6号进行生活垃圾投放,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具体为将餐厨垃圾错误投放到蓝色的可回收垃圾桶内)约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吴**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5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6日 10时40分,吴**在海珠区敦和路83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投放生活垃圾壹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何**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5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2日 09时59分,何**在台涌新街街口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投放生活垃圾次数壹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30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杨**于2021年8月5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236号南景园,在上述地点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1次;未投放到指定收集点0.5立方米;该处为其他地区。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覃**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2日 15时40分,覃**在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25、27号地块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何**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900300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何**于2021年7月30日10时3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广纸路21号,在上述地点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2次;未投放到指定收集点1立方米;该处为其他地区。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2日 15时30分 ,李** 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25、27号地块,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2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吕**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100050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7月21日 10时00分,吕**在石榴岗路岗园街4号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投放的生活垃圾不足0.5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6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02日 15时21分 ,陈** 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25、27号地块,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现场发现收集容器内有垃圾0.2立方米,并发现未按规定投放1次。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2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沥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90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2021年07月06日 11时10分,广州市沥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星晖园三街8号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40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青创理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0900085号 | 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 | 2021年06月30日 15时05分,广州青创理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振兴大街4号 进行 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五十二条 | 罚款 | 0.70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华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000009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的 | 2021年06月08日 16时40分,广东华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海珠区江湾路88号 进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的。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 | 罚款 | 0.37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王**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3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6时50分,王**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富泽一街18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闫**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9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0时30分,闫**在 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蔡**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8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0时20分,蔡**在广州市海珠区马涌直街61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01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苏**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7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10时20分,苏**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松漱前2号 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彭**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6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11时40分,彭**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天鹅一街7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吴**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5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09时40分,吴**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润田街19号进行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3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刘** | 穗综海处字〔2021〕第2500054号 |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2021年08月17日 09时30分,刘**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富泽三街8号 进行 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投放次数1次,涉及生活垃圾0.2立方米。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0.010000 | 2021/8/27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400089号 |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 2021年04月29日22时25分,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擅自在海珠区艺洲路地铁十二号线岭南广场站工地进行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有施工工人4人,正使用一台挖掘机和一台泥头车进行土方转运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00000 | 2021/8/25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新意装饰服务部 | 穗综海处字〔2021〕第1500012号 | 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或者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新意装饰服务部于2021年3月7日23时58分在新化快速北段工程进行余泥外运时,使用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6车次,车牌号分别为:粤E44899、粤E42664、粤EU3212、粤H09336、粤EU0687、粤E22784。 | 根据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拾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4.000000 | 2021/8/24 |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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