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海珠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00:00:00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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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2年海珠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食安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2022年海珠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海珠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履行党政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广州市海珠区关于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案》《广州市海珠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广州市海珠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分级分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区、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健全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工作会商。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体系。

   二、继续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城示范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主线,加快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创建宣传力度,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全区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和第三方冷库的监管,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闭环管理。严厉查处进口冷链食品无合法来源、检验不合格、未按要求经集中监管仓监管、未提供消毒证明、未张贴或摆放随附追溯码等违法行为。巩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严查活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四、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

  (一)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照“分级承担、分级实施”的原则,按照本辖区常住人口数承担“每千人不少于1批次”共计1819批次任务量。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二)落实市民生实事,加强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

  (三)落实区民生实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辖区内食品销售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抽检,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外卖送餐人员管理,积极推广食安封签30万份,保障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继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

  六、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试行,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稽查常态化。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探索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对“肉、菜、鱼”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快速检测力度,全年全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完成数量不少于198000批次。

  七、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行业体系检查,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及长者饭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八、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围绕2022年“餐饮服务规范年”工作主题,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85%以上,全面推动全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经营网络订餐的月订单量在8000单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推动至少一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或大型商圈引导推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对线上监测发现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持续推进“查餐厅”和安乐“查”饭监管品牌行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等级提升。配合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

  九、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强化两会、广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成立保障小组,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审定重大活动期间食谱菜谱,并对原料采购、加工环境、健康管理、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的食品安全评估检查。对承接单位的软硬件、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流程等全程跟踪监管。加大食品快检工作力度,对所提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重点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验。

  十、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相关措施,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中高考期间组织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巡查。进一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100%全覆盖。充分运用“海珠区食安APP”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功能,落实对学校食堂全方位、不间断的智能巡查预警。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

  十一、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公示。及时对线上监测的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十二、实施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责任主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从严查处。

  十三、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大要案,健全鲜活水产品、酒类食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情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传统侦查手段强化线索主动研判、预警能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对新型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抽检监测,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强化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加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健全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构建覆盖区、街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产地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毒蘑菇、河豚鱼、湿米粉、自配酒等食物中毒事件。对“共享厨房”等新业态加强研究和监管。

  十五、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鼓励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提醒,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十六、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工业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全区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率达到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

  十七、加强智慧监管。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平台手机移动端改造。加大食品生产监管业务系统运用,扩大非现场监督检查试点范围,完善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大应用推广力度,逐步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将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风险分级监管、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十八、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强化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推动食品快检信息平台建设。

  十九、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快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监管培训工作,提升食品监管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管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考核等管理制度。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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