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州市芭比堂吉雅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10 17:58:31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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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广州市芭比堂吉雅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739719881D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46号—152号首层自编5.6号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董轶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广州市芭比堂吉雅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设有Ⅲ类射线装置一台,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粤环辐证{A0657},有效期至2023年2月25日,当事人《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二、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及责改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的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

  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延续手续。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

  联系电话:020-84398964

  邮政编码:5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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