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延缓入学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17 15:06:47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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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读小学的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所需材料

  (一)法定监护人撰写延缓入学申请书,具体说明需要延缓入学原因、起止时间;

  (二)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适龄儿童身份证(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户口簿(验核原件、收取户口簿以下页复印件: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父页、母页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页)。

  三、办理流程

  (一)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根据当年广州市小学招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按照当年地段对应小学的时间安排适龄儿童到学校提交纸介质材料并进行入学前谈话,后听从学校指引;

  (三)如确需办理延缓就读手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提交延缓入学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书、就诊病历(须有医院医务科盖公章)到就读学校;

  (四)地段学校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

  (五)地段学校递交相关材料到海珠区教育局审核,审核结果由地段学校通知。

  四、办理时间

  每年5月至6月,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期间。

  五、办事窗口

  办事机构: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办事时间: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提交

  办事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3楼301室

  咨询电话:89185318

  六、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七、办理依据

  (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二)每年广州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文件。

延缓.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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