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年秋季学期海珠区办理穗籍外地初中学生转学指南

发布日期:2021-08-06 21:31:5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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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事对象: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就读的学生。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资料(原件)如下: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5.学生手册。

  三、办理流程:现场办理、审核

  四、受理时间: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五、办理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事机构: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办事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

  咨询电话:020-89185325(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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