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163期
中共海珠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
“创文”迎“国检”期间,全街上下通力合作,有条不紊推进
工作,让居民群众享受创建成果
南华西街用科学发展观理念推动“创文”工作
南华西街在整改落实阶段,紧密结合“创文”迎“国检”这一最大的工作实际,落实整改措施,用科学发展观理念推动“创文”工作的开展,上下形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氛围,圆满完成了迎检工作任务。
通力合作 确保政令畅通
街道领导主动深入社区调研,采取听、走、看等方式,及时发现辖区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采取科学的方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建立了街道《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对创建工作实施精细化规范管理,将工作任务实行网格化,责任考核落实到人。成立“创文”督查督办工作组,制订《“创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每周定期检查社区落实创建工作,推广好的工作经验,通报批评创建不力的情况,确保了创文工作的政令畅通。制定了详细的迎检方案,精心绘制了辖区的平面图,确定了人员定岗的具体位置、迎检的线路安排等,各条战线职责分明并通力合作,层层推进迎国检工作。8月28日晚,街道龙武里社区接受国检组入户调查,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伟强等区五套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带领街道领导在入户调查前,亲临一线指挥落实迎国检工作。当晚在社区人员精心指引下,住户们对测评组专家的调查热情有礼,有问必答,未发生拒入户情况,圆满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逐户宣传 激发居民参与
为了让广大市民熟知创建目标、任务,激发群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今年以来街道共投入60多万元用于创文宣传。其中12万元用于更新、增添全街宣传栏,共拆除破损宣传栏80个,增添新宣传栏204个,修补整饰宣传栏165个并全部增添雨棚;12万元用于印制创文小册子、《珠水南华》等宣传资料各25000本;40多万元用于购置创文小礼品,包括环保袋20000个、灭蟑药品套餐15000份、毛巾30000条。广大干部职工不怕辛苦,对辖区内17000户居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派发创文宣传资料和小礼品,使街道创文入户的宣传率达到100%。在创建期间共发动各界志愿者共8000人次加入到宣传行列中,在各主干道、公共汽车站、广场公园等区域派发宣传资料共10000份。
常态管理 提升整治水平
为落实辖内单位和个体商铺履行“门前七包”的要求,对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搭建、乱丢垃圾、车辆乱停放等“六乱”现象进行专项整治。迎检期间,共取缔无证经营2宗,纠正占道经营674宗,超范围经营217宗,清理乱张贴672宗、乱拉挂75宗,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29宗,清拆乱搭建4宗,逐步提高市容环境常态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引导办理卫生许可证5个,健康证171个。开展除“四害”工作。共出动3000多人,参与单位164个,喷洒外围面积18000平方,打沙井1900个,免费派发灭蟑套餐药物15000套,灭蚊片1050盒。加强绿化养护。共补种苗木787株,铺设草地100平方米。针对洪德路绿化保洁不到位的情况,街道主动增加2名环卫工人专门负责洪德路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开展整治非法养犬专项行动35次,出动324人次,收缴流浪犬23只,教育犬主156人次。强化辖区卫生保洁力度。对马路、人行道及内街巷全面实行16小时保洁,机关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实行地段包干责任制,垃圾落地即落即清,收运垃圾日产日清,袋装垃圾上门收运率为100%,还组建保洁机动巡逻组,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的检查。新投入垃圾车45部,新增和更换垃圾桶20个。
同时,组织文明交通服务志愿者2300人次,其中开展宣传活动18次,教育12000人次,组织交通整治行动(活动)38次,新增停车位(包括临时停车位)380个,4个围院式管理小区停车场成功办理临时停车牌照,收缴非法营运三轮车8台,电动自行车14辆,摩托车4辆,教育人力三轮车主28人次。制订出租屋和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综合治理,街道领导带队组织联合综合整治专项行动68次,投入人力791人次。清查出租屋2431套,整治出租屋消防、治安隐患277套,为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1092个;对“房中房”进行全面摸查整治,取缔一间疑似“房中房”;清查旅馆业场所291间次、桑拿沐足场所135间次、棋牌室128间次、再生资源回收店档17间次、首饰加工场所6间次,现场整改存在隐患的重点场所23处。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共26次,出动人数196人次,其中按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地考察标准检查网吧36次、报刊亭96次、暂扣非法音像制品5000张、非法报刊134份、非法图书49本。对辖区报刊亭实行规范管理,新建和更换报刊亭7个,进一步净化了南华西街社会文化市场。(根据南华西街道来稿整理)
编校:古思华 沈宇峰 范静 戴柱明
报: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调研室,省委学习实践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调研室,市委学习实践办各组,市委指导检查组第一组;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送:区属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直属总支)书记,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发:区直各单位(其中机关党组织1份),区委各指导检查组
中共海珠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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