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祝好师
最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交流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曹检的指示为我们下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名了方向。下面我就结合我院的检察工作实际,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谈谈体会。
科学发展观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回答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面临的“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揭示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手段等,集中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我院检察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科学的参考坐标,找准价值定位。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公正、文明、透明执法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我院检察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贯穿“发展”这一主题,用科学发展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既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又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这就启示我们要抓住检察工作中的重点,解决好检察工作中的热点,干出检察工作中的亮点,警示我们要查摆在检察工作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各种问题,破解难题,实现检察事业的新突破。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我院检察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以勇于开拓的精神,以敢于创新的气魄,加强检察创新能力建设,使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推动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我院检察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将科学发展观落在实处,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服务大局的执行力度,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总之就要在以下三方面求发展、求创新、谋求新局面。
一、在规范执法上求发展
作为高检院确定的“三位一体”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我院坚持将检察工作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ISO9000的标准进行分解、设计和整合,并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各个环节规范化文本的“立、改、废”工作,确保将全部检察活动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之上,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公正。同时,在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聘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为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积极推行检务督查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约机制,确保办案“质量不出问题、安全不出问题、干警不出问题”。
二、在检察业务上求创新
科学的本质是创新,没有持续的创新,就不可能有科学的发展和进步。检察工作也是如此,要实现持续创新,就必须结合工作实际,破解工作难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新思考,提出新办法:一是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按省市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步骤、分层次探索检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机关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立案前起,就要对审讯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规范干警在审讯过程中的言行举止,确保办案执法的文明规范。三是推行刑事和解,对涉及邻里纠纷等轻微刑事案件,由检察官主导组织各方确定合理的和解方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继续加强控告申诉工作。继续深入探索“窗口意识”的长效机制,不仅能做到接访、稳访、解访,最关键的在如何止访上下功夫。五是拓宽执法为民理念,大胆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六是创新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在检察工作全面建设上谋求新局面
一是强调“和、严、责”三字方针,为实现“建设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这个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支撑,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我院首先强调“和”字,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努力使全院干警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其次强调“严”字,强化自省自律的意识,努力形成严格管理、人才辈出的管理机制;再次强调“责”字,发扬努力进取的精神,从而使检察干警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不断进取,推动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二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检察机关首先为民生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要树立民生意识,把民生司法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检察机关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服务民生建设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办案考虑效果,执法想到民生,通过具体实在的检察工作为民生建设创造有序、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爱护,更加主动地创新发展检察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各项制度。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