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实践
通过认真学习,我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更加明晰更加深刻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个重要思想不仅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有宏观指导意义,对包括检察事业在内的社会全方位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从检察事业发展的角度,谈谈我的学习体会。
我们党所倡导的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求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浅显学习,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今后工作中应力求做到:
一、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科学的发展观对做好组织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理论创新,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组织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具体工作入手,解决实际问题。我们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又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分阶段的目标和任务,积极而又扎实地推进。
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搞好组织工作。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组织工作制度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应该看到,与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的组织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等“三支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改进。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总结以往成功的实践,更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目标任务。新时期组织工作要有更高的、新的目标定位,要用科学发展观确立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实践。
三、党的组织工作要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保证。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相关,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紧紧抓住改造并确立正确的世界观这个“总开关”,继承和发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善于掌握和运用统筹的方法,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党政领导干部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这个条例对我们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到每一位干部,如果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没有献身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就很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因而也很难落实好科学的发展观。
结合实际工作,我们应树立大局意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文明执法文明办案,要做好每项工作,关键是否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是否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要勤思考、善思考,多办理本区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维护本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今后,我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更新的理念、更多的思辨、更主动的实践,去更努力地做好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挑战自我,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陈菲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