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珠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海学组发〔2008〕1号
海珠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2008年10月9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8〕16号)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广东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学组发〔2008〕1号),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穗字〔2008〕13号)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广州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穗学组发〔2008〕1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区机关单位和区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自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基本结束。现就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刻总结了实践创造的新鲜经验。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是深得党心民心的科学理论,具有强大的理论威力和广泛的指导作用。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对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我区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准确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引全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纲领性文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我区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区各部委、区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区直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其中,沙园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同时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为我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探索经验。
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单位虽然都开展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够深、不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和素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适应,推动科学发展的办法措施不多;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就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就难以推动我区坚持科学发展,以建设我市建设“首善之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同时,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又根据新的形势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特殊性,不满足于现有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成果,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牢牢抓住以我市建设“首善之区”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大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与宜居城区建设,努力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这个主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充分发挥对我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努力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方法步骤
9月底,做好筹备工作。10月13日,区委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作出部署。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迅速行动,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学习实践活动载体,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围绕“提高思想认识、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单位的具体目标。要认真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注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
(一)学习调研阶段。时间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安排5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深化学习、深化认识、深化调研,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把学习调研引向深入,引向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1、广泛发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通过思想发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情、实践的干劲充分调动起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2、深入学习。针对本单位和个人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的薄弱环节,选择最有针对性的内容和最切合实际的方式进行“补课深化”式的学习,增强学习实效。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结合调查研究和主题实践,相对集中5天时间开展相关活动,即:读一天,就是根据实践的需要,选择有针对性的内容进行自学、精读,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听一天,就是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到本部门本单位作专题报告;访一天,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责分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讲一天,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或分管部门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既教育别人,也提高自己;谈一天,通过座谈交流,谈认识体会、谈意见建议,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通过多种形式,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深入学习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这段时间,还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最新精神和工作部署。各单位也要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授课,同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作专题学习报告,把学习科学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读学习材料,精读重点篇目,并采取适当方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
3、组织讨论。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开辟“网上论坛”、组织“党员论坛”、“专家讲坛”等多种形式,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和“怎样科学发展”展开讨论。组织讨论要明确目的、紧扣主题、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启迪思路、形成共识。
4、深化调研。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前段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和《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重调研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工作实情,找出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并着力转化应用调研成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发展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5、主题实践。坚持边学边做、以干促学。围绕以我市建设“首善之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本部门本单位争当行业排头兵、党员干部争当岗位排头兵创造条件,营造推动科学发展的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四个一次”活动,即:算一次账,就是联系实际算发展科学不科学的账,算清认识账转变思想观念,算清职责账改进机关作风,算清成本账建设节约型机关,算清效能账推动职能转变,务必算出差距,算出信心,算出动力;办一次事,就是要进行换位体验,把自己当成服务对象,从第一道程序开始去办一件事,全程体验在本单位办事的效率、服务质量和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一次意见,就是在办一件事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改进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找出认识差距、薄弱环节和对策建议;看一次点,就是到本部门本单位的联系点和情况复杂的地方,深入调研,解剖“麻雀”,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分析检查阶段。时间从200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安排4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明确发展思路”的要求,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拿出对策。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如何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如何构建和谐海珠、如何以我市建设“首善之区”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推进现代产业体系与宜居城区建设、如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带头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如实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2、找准突出问题。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三对照、三查找”:对照“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和“五个针对、五个破除”,查找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和《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意见》,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愿望,查找在党性党风党纪、服务基层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的成果,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在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及《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炼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基本对策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等。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分析和检查这两个环节,敢于触及问题,提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委(党工委、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推动海珠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以我市建设“首善之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引领海珠新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主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08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区指导检查组要列席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采取适当方式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行测评。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5、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结合开展评机关、评政风活动,认真组织群众评议。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参加评议。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参评人员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去。区辖内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经区指导检查组审核后,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时间从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2月下旬,安排60天左右。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重在取得实效、重在取信于民”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针对问题制定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应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列出哪些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哪些是经过努力一段时间可以解决的,哪些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
2、公布方案促进整改。整改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包括任务分解、承担整改任务的分管领导和部门、整改责任和时限,接受监督,增强整改压力和动力,促进整改责任的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落实整改方案出主意、出力量。
3、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联系本单位,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这是全区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过度依靠房地产开发,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短期行为造成发展现代服务业用地紧缺。全区受土地、资源和环境约束越来越大,粗放型简单扩大再生产无以为继。而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与其它产业相比,占用土地少、物质投入少、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少,附加值高。因此,必须将现代服务业作为我区的主导产业,努力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会展产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商贸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中心城区聚集和辐射带动功能,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影响落实科学发展观体制机制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学习实践活动中,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行政审批、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不合理,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解决财政体制、监督考核体制等体制机制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3)改进机关作风。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改进机关作风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要求。只有着力找准并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科学发展才有重要组织保证。(4)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突出实践特色的关键。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着力解决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子女上学难问题;行政审批过繁过滥,上级机关管得过多过死,相关部门的责、权、利不统一等问题。(5)大力建设宜居城区,切实提高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建设宜居城区是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的一个综合载体。“宜居”是一个蕴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综合概念和综合发展过程,是推进科学发展的目的所在,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抓发展促和谐的一条主线。省委汪洋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宜居城乡建设为龙头,全面提高民生质量。市委朱小丹书记强调,要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增强城市亲和力、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全市人民的美好家园。我们要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为重点,统筹推进宜居城区建设。
4、区分层次完善制度。着重建立健全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和《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意见》,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全区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补充规定、《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区(县级市)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针对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注意防止为追求制度成果忽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重要环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分期推进。对于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共同解决。解决问题要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进行转段动员、检查指导、总结评价,没达到《中共海珠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每个阶段总结评价要求的不能转入下一阶段。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要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规模、范围和测评方式,使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三、组织领导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和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并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二)鼓励探索,求实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针对不同部门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党员等不同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创新活动载体。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可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鼓励大胆探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活动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注意发挥专家的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简报、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尊重宣传规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掌握节奏,注重效果。
(四)统筹兼顾,互促共进。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内容,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共同解决问题。统筹考虑破解难题、创新机制的力度与现实条件和基层群众的接受程度,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统筹谋划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 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和《中共海珠区委、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意见》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岁末年初,要与总结今年的工作、谋划明年的工作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组建情况,经区指导检查组审核后,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应及时与区指导检查组沟通,同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向区委报送总结报告。
附:海珠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
名单
中共海珠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9日
附件
海珠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名单
第一批包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区直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试点街道。
1 海珠区公安分局
2 区教育局
3 区卫生局
4 区环卫局
5 区建设和市政局
6 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
7 区民政局
8 区劳动和保障局
9 海珠区检察院
10 海珠区法院
11 区城管大队
12 区资产经营公司
13 沙园街道
14 区直属机关党委
(1) 区委办公室
(2) 区政府办公室
(3) 区人大机关
(4) 区政协机关
(5) 区纪委
(6) 区委组织部
(7) 区委宣传部
(8) 区委统战部
(9) 区委政法委
(10) 区委老干局
(11) 区编委办公室
(12) 区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13) 区委党校
(14) 区发改局、物价局
(15) 区经贸局
(16) 区科技局
(17) 区司法局
(18) 区财政局
(19) 区人事局
(20) 海珠区规划分局
(21) 区农业水利局
(22)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 区人口计生局
(24) 区审计局
(25) 区国资局
(26) 区环保局
(27) 区统计局
(28) 区安监局
(29) 区档案局
(30) 区侨务外事办
(31) 区人防办
(32) 区创建办、爱卫办
(33) 区体育中心
(34) 区科技产业基地办公室
(35) 区地方志
(36) 区总工会
(37) 团区委
(38) 区妇联
(39) 区科协
(40) 区文联
(41) 区工商联
(42) 区侨联
(43) 区残联
(44) 区贸促会
以上单位共计58个。区直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名单略。
主题词:党的建设 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意见
中共海珠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共印2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