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zqrsj.haizh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电话:020-84480871)。
一 概 述
2017年,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公开内容标准化、方式多样化。根据省市区要求,按照精简、效能、规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完成对现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公共服务事项等的调整清理工作,形成了统一标准。在区政务办的协助下,实现了微信平台网上办事,可通过微信办理的业务覆盖了养老、生育、失业等多个板块。
二、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完成了2015年12月11日以来的存量双公开信息的录入及上传工作,并确保新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开,做到不超时无遗漏。
三、窗口部门政务公开有序推进。一是加强传统纸质办事指引的印制派发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本单位对办事事项进行分类梳理,统一规范公开内容,确保能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二是设置专人专线。为保障对外咨询电话通话顺畅,本单位各窗口部门均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对外咨询电话,制定了电话咨询接听员工作规范,统一了应答口径。三是改善软硬件设施。为方便群众办事,缓解人流压力,我局窗口部门共配备了8台自助打单机,平均每天可为约1361人服务。
四、重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为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本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17年以来,为保障社保业务顺利下沉至街道,确保业务交接顺利,本单位组织辖区内18个街道劳保中心开展了3次社保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会议,参与培训约126人次。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54条;3.动态类信息9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4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6.其他信息456条。其他信息中,关于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教师招聘等公告44条;涉及海珠区用人单位招用岗位补贴发放公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员名单公示等就业培训补贴类信息70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公告54条,职务任免通知13条,常见文件、办事指南类275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45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5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本单位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以及服务对象的特点,采用了纸质公开、海报公开、电话公开、网络公开等有效途径全方位公开政务内容。完善丰富微博微信内容与功能,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投诉。抓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全区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咨询会,深入宣传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业务,政务公开的宣传效应得到有效扩大,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33.33%;信函申请2件,占66.66%。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6.66%属个人社保类信息,33.33%属申请文件公开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1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就业创业相关的文件通知;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1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因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应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内。
“其他”1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因申请人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以来,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方式仍待拓展,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利用率仍需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需加强。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加强专人管理和督办,提高信息时效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社区、群众广泛了解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用纸质公开、海报公开、网络公开等有效途径全方位公开政务内容,拓宽受众面,提高知晓率。
七 说明与附表
(一)本报告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620 |
其中:1.组织机构 |
4 |
2.部门文件 |
54 |
3. 动态类信息 |
91 |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
14 |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
1 |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0 |
7. 其他信息 |
456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申请总数 |
3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0 |
2.信函申请数 |
2 |
3.当面申请数 |
1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3 |
其中:1.同意公开 |
1 |
2.同意部分公开 |
0 |
3.不同意公开 |
0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1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0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8.其他 |
1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1 |
行政诉讼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