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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珠区民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2 10:43:28 来源:海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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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及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按照广州民政“17551”发展思路,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扎实做好民政根本工作,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扎实有效。社区大配餐服务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提前完成2017年区民生实事任务;区老人公寓新大楼项目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将尽快投入使用;琶洲街雅郡花园优势主导“三社联动”试点经验显著,将在全市推广;社工服务影片获得中国社工微电影大赛二等奖;慈善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将广州塔打造成全市首个慈善地标;在全省率先试点婚姻登记“通办全城”、三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建设等工作受到上级肯定。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低保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等标准联动提高。目前,我区共有低保对象3068户、4684人,2017年共为55546人次发放低保金。二是救助体系不断健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推进救急难试点,为辖区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疾病、火灾、生活不能自理的长期住院“三无”人员和低保人员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临时救助。2017年,全区共为13362人次提供各类医疗救助,为1047人次提供临时救助。三是家庭经济核对成效明显。依托平台建设,建立数据交换比对渠道,打通信息孤岛,40余家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的23大类信息实现共享。2017年,全区共完成低保、低收、医疗救助、公租房等核对业务41835宗(90293人)。四是防灾减灾救灾积极推进。加强物资储备和避护场所建设,为每条街道下拨避护站建设经费5000元,并为街道每个避护场所配备不少于20人的生活用品,确保每条街道5至10个避护场所能随时开放,推荐1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社区。

  (二)养老服务改革加快推进

  一是社区配餐试点取得成效。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社区大配餐服务试点,探索出“自建厨房”和“企业配送”两种配餐服务模式,实现服务全覆盖,提前完成2017年区民生实事任务。全区现有社区配餐点51个,日均配餐长者达1250名。全年累计服务1万余人、22.7万人次。二是为老服务更加温暖贴心。我区民生实事——“银龄安康”行动全面落实,投入448万元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老人23.74万人,参保人数位列全市第2。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对全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摸查统计。2017年,全区共改造30个项目。福利资金发放及时准确,惠及老人122余万人次。办理老年优待卡约1.85万人次。“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资助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区常住的失能、独居、高龄老年人。2017年,我区办理老年人“平安通”服务约1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9千余人,占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2%以上。三是养老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全区现有养老机构23间,各类型养老床位4682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70%,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床位20张。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物业新建养老机构,多次协调广钢集团、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越秀地产等大型企业新建养老项目。区老人公寓新大楼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已完成大楼主体的内外装修,正在进行收尾工程,下一步将尽快投入使用,共设养老床位650张。四是医养结合有序开展。探索“医院——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联合体新模式,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67.88%,为12.2万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三)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深入。

  一是村居两委换届圆满完成。2017年5月,全区265个社区依法依规顺利完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中,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选举试点有58个社区,选举产生64个非户籍委员;直选社区58个,直选率97.36%;居民参选率95.9%,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达100%。二是社区治理成效显现。推广社区分层议事等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协商实践。2017年,全区建成议事厅144个,累计开展协商议事1207次,形成决议1509个,已落实1464个,办结率达97%。优势主导型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稳步推进,琶洲街雅郡花园“三社联动”试点经验作为全市2个经验模式之一,将在全市进一步推广。三是“社工+”战略不断推进。投入121万元推进我区社工+流浪乞讨、社工+社会救助等5个社工专项服务。承办2017年广州市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社会各界代表共约600人参加,进一步提升广州社工和海珠社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社区公益服务活动1708场、服务约9.2万人次,推动社工、义工联动。组织全区19间家综共260名社工进行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工人才队伍素质。经市民政局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我区赤岗、沙园、江海、琶洲、华洲5个家综获得优秀等级。

  (四)社会组织活力持续激发。

  一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高质量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实现全程网办。有效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代码换证,目前已有489家社会组织换领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全区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换证率达96.88%。2017年,共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7个,变更登记36个,注销登记10个;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6个,变更登记7个,注销登记6个。目前全区登记社会组织654个。二是公益创投日臻成熟。开展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共有22个项目获得资助;开展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共有10个项目获得资助,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能力。做好第四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宣传,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7个社会组织获得项目资助。三是监督管理全面规范。要求社会组织参与涉外活动和重大事项时,须依法依规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备,并主动进行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对未提交2014、2015年年度报告的36家社会组织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中16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对未提交2016年年度报告和涉企收费的32家社会组织进行行政检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区内11家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了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四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拓展。加强与街道的配合,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双覆盖,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5.1%,8家行业协会商会成立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五)慈善事业发展深入推进。

  一是慈善活动持续深化。将我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深化“羊城慈善为民”系列行动纳入区政府2017重点工作,并按季度推进实施。发动区职能部门、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2017年,我区共收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善款约1780万元。二是慈善标志建设再上台阶。创新慈善募捐方式,开展广州塔垂直马拉松慈善赛,在塔身发布慈善公益广告,为“市区对口扶贫和海珠区羊城慈善为民活动”筹集善款103万元,并将广州塔打造成全市首个“慈善地标”。截至目前,我区共创建慈善街道4个、慈善社区13个、慈善广场3个、慈善地标1个。三是福利彩票销售情况良好。加强彩票销售亭的监督管理,协调属地街道配合周边销售环境实施整治,修缮破损、老化的彩票销售亭,合理调整重点路段、场所的销售位置。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更加到位。

  一是军民融合深化发展。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围绕“美丽海珠、幸福家园”主题,举办 2017年军政军民迎春联欢文艺演出,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支持驻区部队基层单位建设项目2个;开展文化拥军,向驻区部队赠送体育用品一批。二是优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做好优抚安置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各级优抚政策。做好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深化复退军人服务管理9条工作措施,帮助150名参战退役人员上岗就业。三是复退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建立完善区、街两级复退军人基础信息库和两种工作台账。全年共接收军退人员206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7人。四是涉军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市范围率先建立区级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推动区三级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帮扶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复退军人群体思想认识,引导合理反映自身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七)民政专项事务服务有序推进。

  一是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通过市级和省级核查。道路(街巷)命名工作有序推进,全年规范命名4366条历史遗留问题道路(街巷)。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牵头开展海珠与天河线联合检查工作;配合推进荔湾与海珠、番禺与海珠、越秀与海珠等三条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二是婚姻登记工作创新开展。2017年5月25日,我区成为全省首个婚姻登记“通办全城”试点区;10月20日,市民政局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业务下放至各区办理。2017年,我区共办理全城通办业务834对(宗);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业务22对(宗)。三是流浪救助管理全面加强。全力做好2017年广交会、广州国际龙舟赛及广州《财富》全球论坛等重要节点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做好街头主动关爱、站内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和寻亲送返工作,加大社工+义工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购买力度。全年共劝导1438人次,护送至市救助站143人次。四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实施殡葬服务均等化政策。2017年,共为我区户籍居民和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794.77万元。

  (八)民政工作发展有新支撑。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印发《海珠区民政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海珠区民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根据局领导分工制定了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以监督评估系统为抓手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5月,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列出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隐患等10个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对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研究,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三是干部作风建设有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党性教育、党性修养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通过近两年区纪委的巡查和市区委的巡察,对我们身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四是监督执纪推动有力。大力推进制度规范建设,先后修订和新建制度2项。平时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党员干部出现差错和不良苗头倾向时,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周年,亦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2018年,我区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及标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广州民政“17551”发展思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我区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完善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广州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修订完善《海珠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规范临时救助方式,对困难群众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建立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提高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机制。落实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政策,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和商业保险项目等惠民政策,确保病有所医。四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加大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整体减灾水平。加快防灾减灾应急体系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社会防抗自然灾害的意识。 

  (二)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深化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面升级社区大配餐服务,增加大配餐服务对象数量,建立“中央厨房+助餐配餐点+入户”三级配送链,打造快速助餐配餐服务网络,进一步做好社区大配餐的扩面提质工作。二是加强机构养老建设。改善全区养老机构环境,丰富服务内容。做好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规划,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物业建设养老机构,提高机构养老床位数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提升医养融合水平。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以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医养的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养老品质,加快发展速度。四是开展穗法养老合作试点。继续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学习借鉴法国养老服务经验,引入法国养老服务先进理念、产品、技术等资源,建设高水平的养老服务项目,推进中法跨境养老服务交流与合作。

  (三)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完善基层协商机制。强化基层民主协商监督,深化基层组织民主监督工作,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架构,规范工作机制和流程。推广基层协商机制,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善治的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格局,提高社区议事协商解决问题能力。二是加强社区专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专职人员招录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提升我区社区专职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三是深化基层改革试点。在全区各街道全面推广琶洲街道雅郡花园社区优势主导型“三社联动”创建经验模式,制定区级推进方案,开展专题培训,力争完成全区第一批社区的“三社联动”创建任务。总结我区第二周期家综工作经验,推进沙园家综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及时开展第三周期家综招投标工作。

  (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一是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按照中央、省“两办”意见,严把审核关,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梳理社会组织名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建立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高优质社会组织孵化率。做好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加大为老、扶幼、济困等公益类社会组织的资金扶持和宣传推介。三是加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针对2017年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重大事项报备、年度报告、异常名录管理等制度,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培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等级评估、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检查等监管工作。与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建立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多种社会形式参与的监督网络,督促社会组织信息透明公开。

  (五)健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推进双拥工作。适应新时代军队改革和强军战略,主动探索支持部队建设的方式和渠道,打造新的双拥共建项目。加强双拥成果和模范典型宣传力度,协助做好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广州工作,做好我区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二是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严格按照优抚政策要求,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大对优抚对象的扶持力度,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动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不断提升我区优抚对象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三是推进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完善区复退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依托平台扎实做好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和复退军人信息收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优抚对象的帮扶解困、矛盾化解和解决合理诉求等工作。

  (六)深化慈善事业改革开展。

  一是深化慈善之区创建。继续开展海珠区广东扶贫济困日和“羊城慈善为民”活动,拓展慈善参与渠道,完善慈善回馈机制,传播现代慈善文化。扶持品牌慈善项目,推广慈善冠名基金建设。申报创建海珠慈善标志,为慈善活动的开展创造场所。二是拓宽“慈善+”救助领域。加强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平台的信息衔接,实现慈善项目与社会救助精准对接。整合困难群体公益帮扶资源,链接社会力量开展爱心助学、扶贫慰问、医疗救助等慈善救助活动。三是完善慈善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区慈善理事会指导职能,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监督程序,配合开展慈善“公众开放日”活动。健全慈善信息公开途径,利用自媒体平台公开慈善信息,准确及时披露慈善募捐及相关政策制度情况,依法开展在线募捐活动。

  (七)健全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机制。

  一是加强地名区划工作。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深化平安有序规范城市管理”专项行动,力争全面解决我区不规范道路(街巷)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提高流浪救助服务水平。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与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救助、帮扶服务。三是提升婚姻服务效率。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省级婚姻登记示范单位。定期开展婚姻家庭文化主题活动,营造幸福家庭文化氛围。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加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深化殡葬改革。继续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做好清明安全保障。探索、推进解决公益性骨灰楼历史遗留问题。

  (八)健全党的建设执行落实体制。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局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学习贯彻要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理念、新论断、新战略,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全面深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民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遵守党章、践行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从严、从细、从实”“严防、严管、严查”“全员、全责、全面”要求,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民政事业各个领域,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坚持加强和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结合开展纪律教育主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建目标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建评议考核,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效能。五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和培养锻炼,注重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打造一支踏实肯干、勤政廉洁的民政队伍。六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在“细、准、长、实”上下功夫,严查“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不停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动民政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强化监督考评,综合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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