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发布日期:2018-03-29 10:19:34 来源:本网
分享到:
浏览量:-

 

 

 

第一部分 区气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区气象局概况

 

一、区气象局主要职能

区气象局是区政府主管气象事业的工作部门。

区气象局(本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气象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做好有关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监测网络的建设、管理和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以及气象资料档案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四)负责组织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负责不跟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的发布和管理工作,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海珠区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提供决策依据;统筹突发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作,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管理气象防雷减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

(七)负责向海珠区人民政府和海珠区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八)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海珠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推广及应用;

(二)负责开展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各类气象服务;

(三)负责大型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四)协助重大活动和应急事件的气象保障服务;

(五)承担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行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及其他专项气象服务调查评估;

(六)负责气象综合观测技术装备保障,承担街道气象服务站业务指导;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产品(SPD)监管;

(八)承担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检测质量监管和其他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撑工作,为防雷减灾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防雷安全质量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开展雷电防护技术及雷电预警技术研究及运用;

二、区气象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1项;

(二)行政许可2项;

(三)行政强制1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8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1项;

(九)行政奖励2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4项。


第二部分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区气象局(本部)

5

0

0

0

0

0

0

0

0

0

2

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表二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区气象局(本部)

32

27

27

0

0

2

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0

0

0

0

0

合计

32

27

27

0

0

 

 

表三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区气象局(本部)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表四

 区气象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

(万元)

宗数

1

区气象局(本部)

0 

 0

49

0 

 0

0 

 0

0 

 0

0 

 1

2

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0 

 0

4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89

0

 0

0

0

    0

0

     0

      1

 

第三部分 区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2宗,予以许可2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49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宗,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宗,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2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宗,协助政府确定变更并公布了最新的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