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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对海珠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01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30 10:2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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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海教函〔2019175

                           

曾晓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主导教育必要性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海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现将我局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进校园制度

我局已认真采纳您建议,认真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穗教政审〔201837号)的精神,与海珠区司法局联合协同合作,采取将学校纳入村(社区)律师服务范围的方式,将全部中小学校(含民办)纳入村、社区律师服务范围(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将各个校区分别纳入属地律师服务范围)。现已实现全区119间中小学校、161个校区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和法律顾问进校园“双覆盖”。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区中小学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本学期开学前两周,全区学校已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治辅导员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师生上法治课,重点宣讲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134713名学生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从去年至今,全区各中小学组织或参与的其他形式的法宣活动有:

(一)“宪法小卫士”网络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全区约68000多名青少年参与该活动。

(二)全区中小学教师参与优秀宪法教育课件比赛,我局共选送20篇优秀征文参加市级评选,参选征文数量位居于全市前列。

(三)组织全区119所中小学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校内比赛,选送参加市赛的人员中,1人获特等奖,3人获市一等奖,最终3人进入省赛,数量居全市前列。

三、认真落实“国家宪法日”相关活动 

2018123日,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承办广州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通过构建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宪法宣传教育体系,继续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由于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被评为广州市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优秀单位。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海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海珠教育工作提更多宝贵的建议、意见。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85

(联系人:德体卫艺科 胡晓青,电话:891853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督办科),区政协提案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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