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对海珠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031号的答复
A类
海教函〔2019〕178号
李大纲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教科文卫体类3031号提案《关于落实我区中小学兼职心理教师责权利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海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我区中小学兼职心理教师责权利的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及服务体系,推进各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探索建立心理咨询与转介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建设,组建心理健康教师中心教研组,推进心理教师督导、心理教师培训、技能大赛、课题研究等项目实施。
二、持续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我区各学校均能开足健康教育活动课,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基本能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专职心理教师可获得班主任同等待遇,并在绩效奖、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方面得到适度的倾斜照顾。同时,各学校能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规范设置心理辅导室,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各心理中心的场地建设、软硬件设备设施更新建设顺利完成。2018年下半年,我区心理援助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我系统内各层面人员的心育意识和心理品质。
三、加强心理教师师资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区组织了多场面向全区一线心理教师的朋辈心理督导沙龙培训,使我区心理教师能够找到团队归属感,获得专业技术和心理情感支持,不断提高心理教育意识,掌握有关的理论知识,明确自身的职责范畴,更好地为我区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经过培训的老师都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心理专题学习、教研活动。2019年7月21日至25日,我局就将组织部分心理教师赴北京大学参加培训,以进一步促进我区心理老师的成长和发展。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海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海珠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
(联系人:德体卫艺科 胡晓青,联系电话:891853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督办科),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