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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02 14:57: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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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湖珍委员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海珠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提案后,高度重视,由区残联牵头组织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海珠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可行性。现将具体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目前广州和我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展情况

广州市高度重视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将各区重度残疾人托养问题统筹在广州辖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解决。其中我区持证重度残疾人有9746人,现申请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共有179人,目前分别托养在广州市内的精神专科医院、广州市颐和养老院、广州市松明尚苑颐养院、广州市慧灵托养中心等残疾人托养机构。另外,我区也高度重视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工作,2015年我区出台了《广州市海珠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管理办法》,对重度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资助,鼓励残疾人到专业的机构进行托养,以解决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我区关于目前“成立海珠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可行性的研究

 关于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拟设置20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中心,根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建立80—24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人均面积需达20㎡;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最低不低于1:5,且至少配备1名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人员。根据该规定,托养中心的场地面积需达4000㎡,相关工作人员至少需配备41人。根据上述资格条件,2019716日,区残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该提案专题协调会,会议广泛听取了区属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总体意见为:一是因残疾人托养中心需要较大的场地,我区暂无法提供3000㎡以上的场地解决托养中心的用地或用房问题;二是由于降费降税和免征减征涉企行政性收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存在,近年来我区财政收入增幅不大,同时,民生领域各类补助标准不断提升、各类人员经费日益增加,财政支出负担大幅增长,目前暂无法安排较大资金筹建残疾人托养中心;三是我区也考虑了利用卫生系统资源联合共建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合作可行性。经核实,我区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只有4间设有住院床位,床位总数为350张,且住院床位周转期长,需求量大,目前本身难以满足我区老年慢性患者的需求,无法安排固定的床位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四是我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登记等有关规定,指导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各类登记工作。

综上所述,尽管我区目前成立残疾人托养中心因受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但我们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残疾人的真诚关爱,我局将继续根据您提出的意见,结合海珠发展,不断推动我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建设。

专此函达。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19818

(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340736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区政协提案委,区残联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8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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