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19号提案的答复
周锐滔委员:
《盘活闲置的非住宅公房资源、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难题》收悉,提案反映了当前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现状和发展存在问题,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区对区内公共养老设施(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现状进行摸查,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8-2025)项目编制工作。积极做好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的有关工作,严格按照《涉及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许可手续指引》要求,对于涉及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项目,不变更房屋权属登记中房屋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建筑结构的无需规划许可。截至2018年底,我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26.37万人,老龄化率24.9%。目前区内各类型养老床位786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9.8张。
二、自2017年以来,区住建局已陆续将应当招租的直管房非住宅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网公开招租,区民政局定期将该信息发布给区内各养老服务机构,如有意向的直管房非住宅房源可进行报名竞投;对各街道办事处承租直管房非住宅作为社区服务用房的(如星光老年之家、长者饭堂等),实行定向租赁,建筑面积在100平方以内按5元/平方米/月计算租金,超过10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最新公布的办公用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或市场评估价)计租。区科工商信局所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的“三旧”物业或大型的物业随着近年来推进的提质增效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产业布局导向,均已升级改造,引入高端业态,暂无闲置物业可用于建设养老服务。根据《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定,我区每个街道和居委按服务规模分别相应设置老年人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我区在进行城乡规划编制时,一直严格按照上述设置标准执行,并在对有关新建项目进行规划业务审批时,要求养老设施应先于或同步于住宅进行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确保配套的养老设施实施建设。
海珠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9日
(联系人:杨紫晶,联系电话:340736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