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公示(海珠区户籍)
发布日期:2020-09-01 15:13:46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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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要求,现拟对2019年符合发放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经审核通过的海珠区户籍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李秀英等602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海珠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邮政编码:510220受理电话:84412108
附件:2019年海珠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单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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