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 > 审计结果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6 15:42:33 来源:区审计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3年9月2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属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实践探索,全力推动海珠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了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坚持稳增长、促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抓好稳增长系列政策落地见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全区经济社会运行保持总体平稳。2022年在经济下行、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确保实现年度收入计划。2022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0亿元,完成预算收入调整计划68.40亿元的101%,持续增强海珠财政保障能力。

       ——全力强保障、惠民生,重点民生领域不断改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支出83.11 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17.78%、教育支出同比增长8.96%、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3.9%。统筹财力保民生,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在重点民生领域发挥更大的效益,确保海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深改革、强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与改进管理挂钩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9个部门的整体支出及18个项目支出在第三方评价结果综合研判后,用于2022年预算编制,突出绩效导向。

       ——聚焦防风险、促整改,审计监督力度持续强化。坚定扛起审计监督政治责任,聚焦中央和省、市、区重大经济政策贯彻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海珠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与发展。截至2023年8月底,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持续推进整改中1个,整改完成率98%。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完成情况,本报告按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重点项目审计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等五大板块共56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4.15亿元、总支出161.66亿元,年终结转2.49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8.39亿元、总支出103.25亿元,年终结余5.14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342万元、总支出371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28万元。坚持落实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沉淀在部门基本户的财政资金,涉及金额547.7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不规范。17个单位的22个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绩效指标。7个单位的8个项目绩效指标与目标相关性较低、未进行量化或未设置年度目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以促进单位依法守纪、完善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绩效为目标,对全区74个一级预算部门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重点对2个部门及所属8个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现场审计,并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公开不完整,2个部门年度预算公开文件中未完整披露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二是个别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35个单位的57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预算金额24813.9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535.72万元,未支出金额23278.20万元。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1个单位未按标准足额收取垃圾费和清洁卫生费。1个部门未及时收回物业租金31.40万元。1个部门未足额上缴利息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0.20万元。

     (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方面。19个单位25项政府采购支出未按批准预算执行,涉及采购金额107.88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签订工程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118天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四)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一是2个部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撤销不符合年检要求的公积金专户,涉及账户4个、余额11.13万元。二是1个部门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61.23万元。三是1个部门未按协议约定督促委托经营方按时留存机构发展金,涉及金额87.91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在会计报表对捐赠物资作完整披露。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1个部门未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存在账实不符、应报废未报废、未贴条码标签等问题,涉及资产448件、原值23.27万元;1个单位的36项低值易耗品和3项受捐赠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二是国有物业疏于监管,2个部门46处公建配套设施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面积1.21万平方米;1个部门3处公建配套设施被挪作他用或长期闲置,涉及面积1241.97平方米;1个部门6处物业未公开挂网招租;1个部门未及时办理个别物业划转、交接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304.23万元。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3个部门部分公车维修费未录入公车系统或报销凭证不齐全,涉及金额4.05万元;1个部门有7辆公务用车账实不符、12辆公务用车未建立管理台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的使用,对全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5个街道10个老旧小区微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街道基本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推进城市更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一是未按顺序开展基本建设环节,1个街道的个别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早于初步设计评审。二是1个街道的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提前开工。三是1个街道个别项目工程概算造价把关不严,核减率超10%。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3个街道逾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涉及项目5个;1个街道个别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工期相差39天。二是1个街道个别项目工程签证单程序不规范、签证单内容不详细,涉及金额38.66万元。三是2个街道的2个项目施工合同开标时间与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差1天以上。四是1个街道对实名制考勤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考勤打卡地点不在项目办公区、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项目经理考勤率未达施工时间80%等问题,涉及项目2个。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一是2个街道未按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项目2个、金额104.33万元。二是1个街道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服务费,涉及项目2个、金额14.44万元。三是5个街道的7个项目未按图施工,多计工程款186.37万元。四是5个街道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项目7个。

       四、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地质灾害工程建设,组织对北山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助力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北山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位于官洲街北山公园北侧坡面,项目总投资为2989.83万元,于2021年3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21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初步验收。审计结果表明,北山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程序基本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立项、概算编制、工程验收等工作基本能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招标代理公司依法招标监督不到位。二是对设立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不到位。   

        五、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2户区属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进行了审计,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审计情况看,有关企业基本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

       (一)规划、方案制定方面。1户企业未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和任期的经营业绩考核方案。1户企业未及时制定内部审计五年轮审规划及报送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二)会计核算方面。1户企业未及时确认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而是在归还借款时才一次性确认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47.50万元。1户企业未对政府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账核算,涉及金额30万元。1户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将未达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户企业未及时组织对被划转的公司开展清产核资。

     (三)物业租金管理方面。1户企业未及时收取代管物业租金60.30万元、未足额上缴租金3.96万元。

        六、审计移送处理事项

        2023年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2份,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七、审计建议

     (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政策稳健有效。贯彻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抓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财税收入和税源培植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立足海珠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二)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建设项目和资产质效。推动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质量等重点环节全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进一步优化整合和分类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内控管理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海珠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