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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珠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15:20:48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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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注重问题整改、推进审计成果运用等提出意见。区政府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有关审议意见,一是紧紧围绕“主责立审”,坚持系统思考和整体谋划,在2024年审计计划中,持续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的审计力度,开展好数字政府建设、促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二是做深做实“研究促审”。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抓住工作重点,提升审计能力,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三是继续实施“质效提审”。始终把好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在质量控制中的关键作用,深层次摸清审计发现问题的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3种方式进行,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对照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台账跟踪检查督导,逐一复核整改完成情况,督促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落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坚持高位谋划,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将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做好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措施,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将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列示的56个问题全部纳入整改监督范围,实事求是地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截至2024年1月中旬,已完成整改52个,分阶段整改3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3%。

     (一)“全覆盖”坚决扛起督促检查整改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工作的新格局、新机制、新路径有效运转,依照区委审计办印发的《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等制度,落实整改工作职责分工,落实成员单位协调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办通过设立台账、日常提醒、调研走访、召开会议、专项督察等方式紧密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领导多次在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上作出批示,要求责任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将审计整改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整改责任到岗、压力传导到人,逐条逐项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夯实整改督导责任,认真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通过加大整改指导力度、积极发动各部门协作整改等方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改、改到位。

     (二)“真精实”刚性约束确保审计问题清仓见底。一是增强跟踪紧密性,区审计局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鼓励“边审边改”,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一书一账一表管理。审计机关结合问题实际,划分整改类别,分类跟踪,每个审计项目从出具报告即开始关注整改工作,编制《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台账》(一账)跟踪管理,如实登记,做到台账清晰、整改进度更新及时;对于拟认定完成整改的问题,填报《审计整改结果报表》(一表)提交复核;对整改工作推动进度不理想的,书面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督促意见(一书)。二是深化审计整改成果,审计机关将问题反映与整改建议相结合,将问题原因剖析与政策机制完善相结合,区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建议,纠错纠偏、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力和政策执行力,避免潜在风险。以“举一反三”的整改方式强化审计成果,有效促进被审计单位“治已病,防未病”。

     (三)“多维度”后评估与促内审确保整改成果有效巩固。一是审后评估助推整改高质量、多措施,区审计局运用研究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出台《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后评估实施办法》,将审计项目的整改成效和整改效益指标纳入对审计项目开展情况的评估体系,助推审计机关、审计组成员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效率,深化整改成果。二是强化内审促进整改常态化、动态化监督,审计机关通过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对区内各单位审计工作的指导、调查和培训,推动各单位内审机构的建立和内审工作的规范开展,有效调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融合协同,对重要工作事项进行提前介入,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二、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547.74万元。

      1.关于未及时清理收回沉淀在部门基本户的财政资金的问题。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将资金全额缴回区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项目绩效指标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明确“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的审核责任,指导各单位科学填报项目绩效指标、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内容,并严格审核把关绩效信息,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快落实项目绩效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6个,分阶段整改1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问题金额475.49万元。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涉及预算公开不完整的2个部门,在年度预算公开文件中调整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二是针对个别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做好督促检查。

       2.关于非税收入征缴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未及时收回物业租金的单位,已通过诉讼途径确认债权,并依据判决结果以押金抵扣租金47.10万元,其余房屋占用费等欠款已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对于未按标准足额收取垃圾费和清洁卫生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内经济联社和物业公司的督促检查,规范收费管理,引导居民按规定标准缴纳垃圾费。三是未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的单位,已将利息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35万元上缴区财政。

       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对于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及政府采购支出未按批准预算执行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保证依法依规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采购管理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完整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对于未及时签订工程采购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依规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4.关于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4个,分阶段整改1个。一是2个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4个公积金专户进行销户,对结余资金及账务做相应处理,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二是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的单位,已按规定清理往来挂账61.23万元,并进一步加强暂存暂付款的管理。三是相关单位对受赠的防疫物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及公开。四是相关部门已督促委托经营方将留存机构发展金62.58万元转入三方共管账户,剩余25.33万元督促委托经营方尽快缴存(分阶段整改中)。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3个,持续整改1个。一是相关单位对国有资产实物、受捐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了核对盘点,对固定资产张贴资产条码标签,对应报废资产及时报废,完善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对于部分公建配套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2个单位已将46处公建配套设施以名义金额入账。三是已经收回被挪作他用的1处公建配套设施,对于公建配套的闲置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公建配套资产管理制度,加快闲置公建配套设施的投入使用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四是相关单位对于未及时公开挂网招租的物业已经全部挂网招租,部分已出租;对于个别物业未办理划转、交接手续和会计核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国有资产划转、交接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304.23万元。五是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车管理台账,按要求将公车维修费、运行维护费录入公车管理系统;规范车辆资产管理,按要求办理了入账、报废、调拨等手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2个,分阶段整改2个,整改问题金额108.74万元。

       1.关于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对于未按顺序开展基本建设环节和未取得施工许可提前开工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聘请专业代建公司协助推进微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程序监管。二是对于项目工程概算造价把关不严、核减率过高的问题,相关单位聘请专业的第三方预算编制单位,严格把控工程造价文件编制质量,按要求控制概算造价偏差。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履职尽责。二是相关单位组织项目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负责人对部分工程签证单程序不规范、签证单内容不详细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规范签证内容和办理流程。三是对于招标程序存在瑕疵和施工单位现场实名制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通过聘请专业的代建公司,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

       3.关于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3个,分阶段整改2个。一是加强工程资金管理,相关单位规范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实现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控制,避免未按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二是加强流程管控和学习培训,对拨付流程加强管理,避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服务费等问题发生。三是对于项目未按图施工,多计工程款的问题,目前2个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后,施工单位函复同意在项目未支付的结算尾款中核减多计工程量金额,合计108.74万元。另有3个单位的工程项目涉及77.63万元,相关单位已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到工程现场核对实际工程量,约谈有关人员,并在进一步核对和沟通中。四是对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做实做细微改造项目收支台账,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财务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配合提供竣工决算相关资料,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关于对招标代理公司招标监督不到位和对设立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标代理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五)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64.26万元。

       1.关于规划、方案制定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对于未按规定报送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未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问题,相关企业向区主管单位报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建议方案》,签订《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2-2024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印发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对于未制定内审规划的问题,相关企业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指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五年轮审规划》。

       2.关于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对于未按规定分期确认财务费用的问题,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账务核算均符合会计准则并做出合理税务筹划。二是对于政府补助未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入账材料的核查,尤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收支进行严格把控和专项管理,形成独立的核算和监管项目。三是对于将未达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将该项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四是在企业划转过程中,按规定要求组织被划转企业开展清产核资,避免未清产核资即划转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关于企业租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相关企业已补收租金60.30万元,连同前期未足额上缴的租金3.96万元,合计64.26万元按规定扣除税费后上缴至主管单位。

       三、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列示的问题绝大多数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较好成果。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采取相关措施持续推进。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动构建审计整改监督长效机制。

      (一)坚持问题导向,保证监督质效。从整改跟踪检查情况看,整改期内的3个分阶段整改和1个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措施推进整改中。有的问题涉及社会民生和企业经营,需稳妥有序推进,如老人公寓经营方补缴机构发展金和微改造项目多计工程款的核减和退款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加以解决;有的问题受客观因素制约,需长期持续推进整改,如闲置公建配套的整修使用问题。审计机关将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回访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问效,监督整改情况实事求是、整改结果客观全面、整改措施及时到位。

     (二)健全结果运用,整改走深走实。审计机关要梳理形成风险清单,不断将审计整改要求提得更高、审计整改目标定得更准、审计整改工作抓得更细、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在落实整改过程中,要研究建立改革事项清单,形成具体改革举措,开展专项治理,从根本上推动解决,扎实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三)坚持全盘部署,监督贯通协同。海珠区政府着力推动形成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纪委齐抓共管、有效落实的工作闭环,以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为桥梁,强化统筹协调;以政府交办事项为抓手,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整改质量效果;以人大督查为支撑,跟踪监督问题整改;以纪委监委问责为约束,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打好“组合拳”。

       接下来,海珠区政府将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规范运行、提升成效为着力点,构建全面覆盖、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力有序、标本兼治推进审计整改不断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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