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1季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补充公示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的规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
经核查,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大型企业,不符合申请条件,已申请的2020年第1季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无效。我区将对本栏目2020年6月22日公示附件4中的37人作“区审失败”处理,不予发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本公示(详见附件)有效期为7月17日至7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并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2020年第1季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补充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承办单位: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438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