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5 16:02: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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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海珠区科工商局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受托管理资金池,在银行设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二)负责资金池的核算管理,保证资金池安全、完整。

(三)提出资金池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受理集中性投资后补助申请并进行评审,对申请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五)对取得集中性投资后补助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包括记录补助发放情况、各级政府扶持资金返还资金池情况、企业是否及时履行义务等,并定期向区科工商信局报告。

(六)负责对资金池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定向使用,定期向区科工商信局报告资金使用等情况。

(七)向区科工商信局提交获得集中性投资后补助企业的年度发展报告,并提出资金池年度工作建议和实施方案。

(八)负责区科工商信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条件及要求

1、在广州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

2、熟悉省、市、海珠区科技扶持相关政策。

3、近三年,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无违规记录,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服务费用按照每年拨款的2%计算,一年最高不超过18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撰写《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服务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参与该项工作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从事资金池管理服务工作介绍,开展资金池管理的工作计划及服务费用总报价。文字要求简明扼要,字数限3000字内。

申请资料一式3份,请申报单位盖章,申请负责人签字后,于529日(星期二)前报送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612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8908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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