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活动的通知
区有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推动形成全区社会组织携手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现决定在海珠区范围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通过广泛征集、深入挖掘在社会组织领域的闪光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领域的认知度和关注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名称
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公益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7月
(三)征集内容
1.海珠社会组织贡献之星10个;
2.海珠社会组织服务之星10个;
3.海珠社会组织公益之星10个;
4.海珠社会组织卓越之星(个人)20个。
二、征集条件
(一)“海珠社会组织贡献之星”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2.遵纪守法,法人治理健全,运作规范合法,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搭建供需链接等平台,在推动乡村振兴、深化治理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主动担当、成效明显,社会影响好。
(二)“海珠社会组织服务之星”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2.遵纪守法,法人治理健全,运作规范合法,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主动协助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表现突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海珠社会组织公益之星”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2.遵纪守法,法人治理健全,运作规范合法,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积极参与爱心捐赠、防疫防控、助学帮困和乡村振兴等活动,在践行公益慈善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海珠社会组织卓越之星(个人)”条件
1.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信用良好。
2.热心社会组织工作,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组织工作,业务能力突出,对所从事的社会组织业务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致力于相关领域事业的推广和传播,工作成效明显。
三、活动流程
(一)启动海选
启动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公益宣传活动,联动各业务主管单位,挖掘在社会组织领域的闪光事迹。同步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征集 、寻找海珠“社会组织贡献之星”、“海珠社会组织服务之星”、“海珠社会组织公益之星”、“海珠社会组织卓越之星(个人)”。
(二)自愿报名
凡有意愿参加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活动的社会组织或从业人员,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先自荐报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盖章后报送;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相关申报材料缺漏,且在报送截止日期前未补齐材料的,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的社会组织及个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四)组织评审
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并链接各大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投票结束后由区民政局牵头进行评审,初步遴选出“海珠社会组织之星”名单,投票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结果公示
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广州海珠发布”“海珠社联”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无异议,由海珠区民政局确定形成最终名单。
(六)总结提升
以寻找“海珠社会组织之星”公益宣传活动为契机,以总结交流大会的形式,通报表扬海珠区在社会组织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单位及个人,从而进一步推动海珠区社会组织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康有序发展。
四、报名方式
申报表可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海珠社联”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所有报名材料(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目的是通过宣扬一批在社会组织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强化人才激励,促进社会组织及其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宣传动员,挖掘优秀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确保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二)业务主管单位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确实得到社会公众和行业的认可。
(三)参与活动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应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申报的佐证材料。如在活动中存在虚构事迹材料、徇私舞弊等不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小姐
咨询电话:1562505566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2楼
申报邮箱:gzhzsl@126.com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