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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28 21:25:02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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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地生态安葬是一种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群众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寄存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处理骨灰的葬式葬法。面对广州市人多地少、用地资源紧张、环保形势严峻等问题,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殡葬改革之路,是厚植绿色发展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倡导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的主攻方向。

  为进一步贯街落实省民政厅等9部门《转发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6〕50号),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改革,促进人与昏然和谐发展,结合广州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设施建设

  (一)保障生态殡葬用地供应。按照把握总量、优化存晕、扩大增量的要求,科学规划公墓建设用地和生态安葬设施用地,合理预留后备发展用地,鼓励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适当利用周边荒山脊地兴建(扩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切实保障节地生态安葬设拖用地供应。(市民政局、市国土规划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各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精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艺术墓园建设,加快市福山公墓、市观音山公墓和市第二思园等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步伐,按墓碑小型化、园林艺术化、人文生态化要求,打造具有岭南特色、人文艺术化、生态园林化的高质量、精品化公墓。(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白云区政府、黄埔区政府配合)

  (三)加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步伐。以示范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切实发挥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在骨灰安葬、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的主要载体作用。科学合理设置节地生态安葬区域,新开发的墓区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50%。加强殡葬设施绿化美化,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祭祀环境。(各区政府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四)加大殡葬设施生态化改造力度。推动经营性公墓传统墓区节地生态化发展,通过依法拆除、绿化等方式加大对传统墓区整治改造力度,严控墓穴占地面积,严格执行埋葬骨灰的墓地硬化面积标准不超过1平方米的要求,实行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墓地硬化面积,不断促进经营性公墓绿色生态建设上水平。大力改造陈旧简陋的公益性殡葬存放设施,进一步改善服务场所和办事环境。(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二、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五)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手机等平台大力推广骨灰撒海、还林、草坪葬、花坛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建立互联网+殡葬服务模式,推行骨灰撒海、还林网上预约服务。支持和鼓励各经营性公墓、有条件的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为“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低收入等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草坪葬、花坛葬的服务或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六)创新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模式。合理集约利用土地空间资源,积极调整土地空间建设规划,大力提倡殡葬设施开发“夫妻式”“家族式”合葬格位、墓地,积极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格位、墓位使用效率,引导骨灰集约化、立体化安放。探索规范家庭安放骨灰方式。推进墓穴循环使用,盘活骨灰格位、墓位资源。积极开拓具有岭南特色的节地生态安葬服务项目,将地方习俗、人文关怀等元素融入节地安葬个性化礼仪,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示范性的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品牌。加强骨灰撒海纪念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骨灰撒海公祭活动,满足群众情感寄托,以温情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海葬等生态葬法,提高节地生态安葬参与度。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殡葬产品,满足群众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节地生态安葬需求。(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配合)

  三、健全和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

  (七)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提标扩面。注重发挥物质和精神奖励双结合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骨灰撒海补贴标准,对参加骨灰撒海的委办人按照2000元/具予以补贴。采取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按照800元/具样准给予补贴(其中对委办人予以500元/具的补贴,对经营性公墓予以300元/具的补助)。实施骨灰存放的,按照10元/具/年的标准对公益性骨灰安放单位予以补助。有条件的区在免除户籍居民基本殡葬服务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八)建立生态节能接葬科技奖励机制。鼓励殡葬服务单位、科研单位从殡葬改革和市场需求出发,加大对生态节能殡葬用品投入力度和技术研发力度,重点加大“家族式”安葬项目的研发、火化设备的环保节能改造、污染治理的技术革新和可降解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对节能效果好、环境效益好、产品可推广的研发单位、殡葬服务机构或个人,符合广州市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配合)

  (九)建立节能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对主动应用节地生态、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殡葬服务单位,以及使用可降解殡葬用品的群众给予适当补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四、加强殡葬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

  (十)强化殡葬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环保、殡葬、新能源、新型材料等技术资源,加大殡葬服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环保企业的交流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的作用,构建殡葬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进产学研深入合作和殡葬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实现科技殡葬创新疆动发展。(市民政局、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十一)加大殡葬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集中力量培养和引进本领域的领军人才,加快人才集聚、智慧集聚、资源集聚,释放和激发殡葬领军人才的创造力。利用省特殊工种技能鉴定平台,建立健全规范化、职业化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殡葬队伍的综合水平。(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五、健全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监管机制

  (十二)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当前深化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向,纳入辖区“十三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重要内容,明确发展改革、科技创新、财政、民政、公安、农业、林业园林、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等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自政府统一领导、民政牵头负责、职能部门配合的联动诗助机制。(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配合)

  (十三)建立监管仿息共享机制。实现在殡葬设施建设、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惠民政策措施、殡葬活动监管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共享、监管措施互认、执法工作互助,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配合)

  六、健全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十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优化群众办丧环境,增强广州市基础殡葬设施保基本、兜底线的服务能力。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各项补贴资金,其中,骨灰撒海以及在经营性公墓实行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鼓励有条件的区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范围,更好地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十五)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力度。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资金奖补力度,健全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完善设备设施,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十六)加大社会资金参与力度。撬动社会慈善资源参与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及服务,形成殡葬改革合力,推动节地葬法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公私合作等模式,提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管理服务能力。(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七、建立健全长效的殡葬改革宣传机制

  (十七)推动葬法葬礼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进葬法葬礼改革作用,强化正向引导,厚植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培育绿色文明殡葬新风。狠抓遗体火化工作,确保实现火化率100%目标。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配合)

  (十八)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殡葬服务机构、社区网格、社会组织等宣传阵地和平台,利用重要传统节日有利宣传时机,大力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意义、惠民政策和实践成果,推广倡导网络拜祭、鲜花拜祭、无烟拜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推行灵牌位拜祭服务,积极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传播节地生态殡葬理念,不断推动广州市殡葬改革纵深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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