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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14:32:13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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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海珠区中央、市级、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海珠区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4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要求,资助对象范围是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

  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

  2020年提前下达海珠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482.5万元,资金的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222.02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等文件精神,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巩固和提升全市大配餐服务的成果,保持助餐配餐服务的可持续性,用于资助海珠区大配餐项目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

  (二)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199.5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7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6号)规定,给予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和老年人身体照顾需求等级评估经费补贴。

  (三)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25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18〕4号)规定,对入职本市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对入职本市养老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满十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岗位补贴。

  (四)广州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36万元。根据《广州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用于海珠区试点建设覆盖辖区、方便可及、精准对接、长期跟踪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

  三、2020年海珠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

  2020年海珠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总额为3000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资助2385.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项目、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经费项目、海珠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海珠区养老机构消防督导项目、海珠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及推广项目、沙园街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项目、养老机构督导和星光老年之家日常巡查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项目经费和区社会福利院综合大楼维护工程项目等老年人服务项目。

  (二)残疾人和儿童福利项目资助56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区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寄宿托养新增床位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沙园街医养结合关爱残障人员和困境儿童项目等残疾人和儿童类项目。

  (三)困难救济、慈善和社会公益项目资助46.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附件:

  1.2020年中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2.2020年海珠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海珠区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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