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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上半年资助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7 22:03:19 来源: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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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7〕1号)文件要求,海珠区残联已对各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提交的2021年上半年服务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广州市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3437682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19号,邮编:510220。

  附件1: 海珠区残联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明细表(公示)

  附件2:海珠区残联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资助服务对象名单(公示)


  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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