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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9 16:20:45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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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海珠区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海珠区313.029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和儿童福利方面。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海珠区313.029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10.029万元。该资金于2021年8月下达,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35号)以及《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主要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老年人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上门补助:(1)散居特困人员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老年人;(2)低保、低收入人员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老年人;(3)本人月收入低于2020年度广东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其中96.9万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截至2021年底暂未支出;213.129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上门补助于2021年10月根据各街道特殊困难老年人比例情况,通过指标分解至全区18条街道:赤岗街5.805万元,新港街4.524万元,昌岗街11.682万元,滨江街11.892万元,素社街15.372万元,江南中街21.552万元,海幢街23.55万元,南华西街25.242万元,龙凤街42.216万元,沙园街9.258万元,南石头街11.304万元,凤阳街7.836万元,瑞宝街5.658万元,江海街9.336万元,南洲街2.412万元,琶洲街1.878万元,官洲街1.356万元,华洲街2.256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3万元。该项目资金分2次下达,其中2020年12月下达资金2万元,2021年7月下达资金1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0〕12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56号)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截至2021年底,已按要求使用7500元,结余资金22500元结转至2022年使用。

  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1年提前下达海珠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739万元,资金的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72万元。该项资金于2021年年初下达,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等文件精神,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送餐等服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以及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给予就餐、送餐及运营补贴。就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6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或者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送餐服务的给予送餐补贴,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3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元,4-6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4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实际就餐人次享受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采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3元,采取其他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1.5元。于2021年5月分解指标至全区18条街道,具体分解情况:赤岗街2.83万元,新港街5.62万元,昌岗街7.4万元,滨江街3.18万元,素社街6.91万元;江南中街0.5万元,海幢街7.3万元,南华西街2.4万元,龙凤街4.6万元,沙园街4.2万元,南石头街9.4万元,凤阳街2.6万元,瑞宝街7.5万元,江海街0.84万元,南洲街1.32万元,琶洲街1.92万元,官洲街1.08万元,华洲街2.4万元。

  (二)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626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0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明细表(第一批)的通知》(穗民〔2020〕278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0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经费明细表(第二批)的通知》(穗民〔2020〕295号)有关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资助,其中对入住率达到30%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租赁)、15,000元(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补贴。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拨付完成。

  (三)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41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申领广州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11名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29名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拨付完成。

  三、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1年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区本级项目总金额为200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资助12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海珠区户籍65岁以上独居老人家政服务项目、养老机构消防督导项目、养老机构督导和星光老年之家日常巡查项目、海珠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及推广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和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日常督导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项目等老年人服务项目。

  (二)儿童福利项目资助3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购买服务项目。

  (三)困难救济、慈善和社会公益项目资助40.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附件:2021年海珠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海珠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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