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2023年7-11月寄宿托养资助、2023年1-11月新增床位费资助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19:51:43
来源: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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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2〕2号)文件要求,我会已对各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2023年7-11月寄宿托养服务资助及2023年1-11月新增床位费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广州市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3437680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19号,邮编:510220。
附件:1.海珠区残联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明细表(公示)
2.海珠区残联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资助服务对象名单(公示)
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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