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珠区公安分局华洲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公安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华洲派出所业务用房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解决“两所一庭”的建设要求,维护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海珠区公安分局华洲派出所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海珠区石榴岗路、石榴岗小学以北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大楼、地下停车场和室外工程三部分,其中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178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为847平方米,室外工程中道路广场面积为382平方米、景观绿化38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69.5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74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7.30万元,预备费108.0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637万元,区财政出资1632.55万元。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