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批改革 > 审批标准化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海珠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12-29 17:23:30 来源:区发改局
分享到:
浏览量:-

区住建局:

  你单位《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请审查2020年度海珠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建局函〔2019〕50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原则同意2020年度海珠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工业大道、昌岗路、宝岗大道、江南大道、滨江路、新港西路等道路两侧(准备拆除与维修的房屋)。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整治广州海珠区居民房屋GRC构件拆除与屋面补漏维修。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63.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33.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83万元,预备费138.0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20年—2021年。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