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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8-02-01 14:21: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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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许多家庭都会在节日期间都会消费大量食品。为防止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海珠区食药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食品采购要注意。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购买食品。选购预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食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保存条件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散装食品的贮存状况和有效期。

  二、 家庭聚餐要当心。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要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C以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

  三、外出就餐多查看。提醒广大群众,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巜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设施好、管理规范、干净整洁的餐馆,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如果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餐馆。

  四、网上订餐要细心。消费者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五、消费维权要牢记。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并及时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海珠区食药监局 检测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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