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
发布日期:2018-08-27 16:2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陈丽莹(广州市海珠区苏眉餐厅)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共3页);
3、广州市海珠区君洋老炉鱼粥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案(共3页);
4、广州塔斯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5、广州市海珠区艾润家食杂店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江小白”单纯高粱酒案(共3页);
6、广州蓝凯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3页);
8.广州市广百新悦悠超市有限公司江湾东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4页)。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