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4日)
发布日期:2018-09-10 10:23: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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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4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王明(广州市海珠区王明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2、郭宇发(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地商业街宝鲜旦仔食品店)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共2页);
3、广州东海酒家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4、广州尚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共4页);
5、广州市海珠区乐竹陶按摩院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6、广州市红海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7、广州市千与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8、洪观平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案(共4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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