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2日)
发布日期:2018-09-14 15:4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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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2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优质香梨”案(共3页);
2、广东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南新分店非法购进中药饮片案(共4页);
3、广州东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燕路第二分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小餐饮服务活动案(共2页);
4、广州蓝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经营添加药品且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4页);
5、广州市盛雅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经营添加药品且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餐案(共6页);
6、广州美康婕熹卡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共4页);
7、广州市海珠区惠虎多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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