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
发布日期:2018-09-30 17:3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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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东安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共2页);
2、林亚养(广州市海珠区汇景酒家)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4页);
3、广州通捌零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5、张文璇(广州市海珠区乐红百货店)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3页);
6、邓其龙涉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共2页);
7、戴国建(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国建贸易商行)经营镉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施婴牌”婴儿营养米粉案(共4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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