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9日)
发布日期:2018-10-16 11:3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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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9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万国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全翅”案(共3页).
2、广州市海珠区红珊健康咨询中心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3、广州市海珠区聚贤海鲜酒楼涉嫌未按规定存放食品添加剂案(共2页).
4、陈晓光(广州市海珠区陈再丰百货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共3页).
5、刘金勇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2页).
6、王访吉(广州市海珠区丰隆百货经营部)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共3页).
7、刘胜雷(广州市海珠区佩里西餐咖啡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8、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未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使用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案(共5页).
9、李木清销售冒用产地厂名厂址、假冒标识的食品案(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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