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2018-12-28 17:18:00
来源: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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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市顺客隆超市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共3页);
2、岑木新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共3页);
3、广州市正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凤阳药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案(共4页);
4、广州市海珠区晖诚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盐焗鸡翅(香辣)”案(共3页);
5、广州市菲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假药案(共5页);
6、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2页);
7、广州市海珠中学(师生食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2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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