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2日)
发布日期:2019-01-24 17:08: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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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2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客村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2页);
2、许正新经营重金属(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2页);
3、广州市正又兴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的食品案(共2页);
4、蔡小明(广州市海珠区周楼商店)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食品、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案(共5页);
5、广州市海珠区福满多百货商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等案(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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