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山珍家宴酒楼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2.苏汝通(广州市海珠区威马饮品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3.广州嘉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案(共3页);
4.广州真好嘢饮食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餐具进行消毒与保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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