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亿客源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案(共4页);
2.李彩玲(广州市海珠区曦和餐厅)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案(共5页);
3.广州市优鲜选贸易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共4页);
4.潘伟杰未取得食品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5.广州市海珠区惠佳优选便利店经营没有中午标签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案(共5页);
6.广州市牛鸣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活动案(共4页);
7.广州市悦莱月子会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共3页)。
关闭
珠事通
海珠发布
我要信访
智能问答
VR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