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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7 17:29:09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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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1.妃胜小吃店未能提供有限健康证明案.pdf

  2.广州市海珠区永都食品商行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pdf

  3.广州市礼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案.pdf

  4.麦绍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pdf

  5.徐剑敏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pdf

  6.雪灵美食店有部分员工未取得食品从业证明案.pdf

  7.张婷婷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处罚决定书.pdf

  8.尊捌小吃店未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案.pdf

  9.谢观平(五谷渔粉)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pdf

  10.蒋耀红(广州市白云区松洲昌盛蛋品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案.pdf

  11.胡锦精(广州市海珠区恒德食品商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pdf

  12.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pdf

  13.潮隆味(广州)餐饮有限公司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pdf

  14.梁牵牛(广州市海珠区阿牛包点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pdf

  15.徐伟俊(广州市海珠区徐家饮和食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pdf

  16.广州漫光思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pdf

  17.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pdf

  18.广州市主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案.pdf

  19.刘明岩(广州市海珠区广岩美食店)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pdf

  20.齐少波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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