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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19-12-09 15:21:4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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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9大类食品(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4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10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蛋制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荟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东莞市御谷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油炸类炒货)(生产日期为201981日,规格型号为180/包,商标为味之郎)标签项目不合格。配料中超范围使用酒石酸氢钾,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3.1的要求;“淀粉”属于食品配料,而非食品添加剂,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3.1的要求;未正确标示钠的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不符合GB 28050-2011条款3.4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蛋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荟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肇庆市高要区鼎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昌号松花皮蛋(生产日期为2019727日,规格型号为336(6)/盒,商标为百昌号)标签项目不合格。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小于4mm,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5.4的要求;未正确标示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不符合GB 28050-2011条款3.4的要求;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高度小于1.8mm,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3.9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荟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南油辣子(调味料)(生产日期为2019628日,规格型号为350/瓶,商标为川南)标签项目不合格。未在靠近“净含量”的位置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不符合GB 7718-2011条款4.1.5.6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docx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2期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xls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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